项目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含违法确认) |
审批部门 |
云和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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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办事服务事项 |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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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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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
√企业 √事业 √机关 √公民 √其他组织: 教堂、寺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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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事项名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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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审批单位 |
城市建设执法大队、市政科,房地产业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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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网上审批 |
□是 √否 |
网上审批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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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 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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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3.《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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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具体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图件核验、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实。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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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 |
□审批 □审核 □核准 □备案 √其他: 规划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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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程 序 |
申报资料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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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3.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4.建设工程三维测绘《成果报告书》1份; 5.总平面测量成果图; 6.竣工图纸。 |
1.窗口受理申报材料。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对符合规划许可规定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对不符合规划许可规定的,申报单位(个人)进行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划许可规定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不符合规划许可规定的,书面告知其理由。 3.窗口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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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工作日) |
20 |
实际承诺期限(工作日) |
20 |
提速后时限(工作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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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否 |
收费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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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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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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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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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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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办理地点(窗口) |
云和县住建局规划管理科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何江飞 5522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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