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受理、变更 | 审批部门 | 云和县住建局 | ||||||||
项目性质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办事服务事项 | 项目类别 | □转报件 □即办件 □承诺件 √省下放权限项目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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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 √企业 □事业 □机关 √公民 □其他组织: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事项名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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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审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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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网上审批 | √是 □否 | 网上审批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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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 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2.《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3.《注册建筑师条例》第十二条 | ||||||||||
条款具体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企业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工程业绩等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资质类别、等级和等级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注册建筑师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制定颁布注册建筑师有关标准以及相关国际交流等具体工作。 3.《注册建筑师条例》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应当按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交纳考务费和报名费。 | ||||||||||
审批类型 | □审批 □审核 □核准 □备案 √其他: | ||||||||||
办 理 程 序 | 申报资料 | 办理流程 | |||||||||
1.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初始注册需要); 3.申请人业绩(初始注册需要,有个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4.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延续注册及逾期初始注册需要); 6.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变更注册需要)。 | 1.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初始注册需要); 3.申请人业绩(初始注册需要,有个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4.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延续注册及逾期初始注册需要); 6.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变更注册需要)。 | ||||||||||
法定期限 (工作日) | 20 | 实际承诺期限(工作日) | 20 | 提速后时限(工作日) | 即办 | ||||||
收费情况 | 是 | 收费项目名称 | 1.注册费 2.执业印章收费 | 收费标准 | 1.注册费:50元/人; 2.执业印章收费:按实际制作成本加不超过10%、的差率自行制定,差率部分用于支付制章损耗、邮寄费用。 | ||||||
收费依据 | 计办价格[2000]299号、浙综财字[2005]5号、浙综财字[2007]12号 | 条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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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申报办理地点(窗口) | 云和县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王志鸿 51336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