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政、公用行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证书变更、年检 | 审批部门 | 云和县住建局 | |||||||||
项目性质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办事服务事项 | 项目类别 | □转报件 □即办件 □承诺件 √省下放权限项目 | |||||||||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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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 □企业 □事业 □机关 √公民 □其他组织: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事项名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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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审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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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网上审批 | □是 √否 | 网上审批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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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 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
设定依据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 |||||||||||
条款具体内容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 |||||||||||
审批类型 | □审批 √审核 □核准 □备案 □其他: | |||||||||||
办 理 程 序 | 申报资料 | 办理流程 | ||||||||||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相关企业标准及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实际安全生产投入台帐、实物投入清单等);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等);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号码;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培训教育计划、培训考核记录等);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1.企业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清单,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检测合格证明;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人员详细名单及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14.企业自申请之日前二年内发生过伤亡事故或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且受到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应提交专项整改报告。 其中,第2至第14项统一装订成册。新设立建筑施工企业可不提交第9项意外伤害保险和第12、14项资料。 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二、证书变更: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名称、地址变更,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填写完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和补办申请表》; 2.企业关于变更内容的申请报告文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新申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变更,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填写完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和补办申请表》; 2.企业关于变更内容的申请报告文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新申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新申领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申请补办,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填写完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和补办申请表》; 2.省级以上报刊登载的遗失声明(原件壹份); 3.企业申请补办的报告文件; 4.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数量,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填写完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和补办申请表》; 2.企业申请增加副本报告;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年检: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超过有效期的证书为无效证书,不得使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按原申报程序申请延期。 | 1.受理 2.初审 3.上报市建设局审批 | |||||||||||
法定期限 (工作日) | 5 | 实际承诺期限(工作日) | 5 | 提速后时限(工作日) | 即办 | |||||||
收费情况 | 否 | 收费项目名称 |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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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 条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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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
申报办理地点(窗口) | 云和县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科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马健强 51206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