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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710/2013-17638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浮云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3-09-13
文号: 云浮街办〔2013〕48号
浮云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浮云街道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浮云街道  来源: 浮云街道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3-09-13 16: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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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蔬菜股份经济合作社,各食品安全网格管理员:

根据省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县食安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浮云街道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云和县人民政府浮云街道办事处

                                                          201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浮云街道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为如水浮云建设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根据全省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及市食安委《关于印发丽水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丽食安委〔2013〕2号)和县食安委《关于印发云和县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云食安委 [2013]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 9月1日起到10月8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宣传、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打击”的要求,充分发挥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体系的作用,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掀起食品安全整顿治理高潮,实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推动基层责任网络有序运行,各项工作制度长效运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二、重点任务

各行政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部署开展综合治理和集中整顿,继续深化19类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根据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强网清源” 集中行动突出以下5个方面重点:

(一)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米面、蔬菜、乳制品、水产品等大宗消费食品和月饼等季节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在农林水产品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二)整治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行为。以月饼、糕点、卤味等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建立了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是否对回收的和销毁的食品按要求记录,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原材料生产食品,以及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行为。

(三)整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以熟肉卤味等肉制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重点排查整治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制售“注水肉”,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以及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从未获证企业购进并销售肉制品等行为。

(四)整治废弃油脂回流餐桌。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单位、个人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用油销售者、市场、餐饮单位、食堂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排查整治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贮转运的黑窝点,以及使用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生产、加工“食用油”,散装油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五)整治旅游景区及校园周边食品。以学校及周边、旅游景点及周边的餐馆、商店、超市、小作坊及流动摊贩为重点对象,以儿童食品、旅游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劣质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和景区。

具体实施中,做到“八个一”:一是走访排查一次。依托食品安全网格,9月 15日前,各网格管理员要完成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类风险。二是分析梳理一次。对辖区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梳理,研究对策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重点企业约谈一次。将食品安全隐患较多、曾经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为本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对象,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联合执法一次。联合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经商、公安等部门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开展集中联合执法,营造强大声势,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五是集中移交打击一批。利用“强网清源”的契机,深挖案源,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集中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六是集中宣传一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集中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行业自律提醒。七是整顿治理一批突出问题。突出本地食品产业的主要风险点,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力求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八是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在集中行动期间,抓住影响本地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在整治规范的基础上,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街道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济发展办(食安办)廖少兰任办公室主任、练温岩为副主任,彭海燕为信息专报联络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单位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争取尽快部署,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集中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相关单位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克服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做到工作不松、力度不减、密切配合。要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依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依法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

(三)严惩重处,严打违法犯罪。各相关单位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以《两高司法解释》的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协作机制。集中行动期间,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对涉嫌犯罪案件,要注重线索收集、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做好对涉案食品的封存、抽检、检验鉴定等工作,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四)筑牢网底,发挥网格作用。继续深化“七个一”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监管,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和指导,切实发挥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认真排查,并依托“1355 社会协同管理平台”和“食安通”科技手段,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和信用档案,及时汇总、梳理、分析各类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五)强化宣传,构建社会共治。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放食品安全“九不”准则,在主流媒体滚动播出“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政策,确保奖励兑现及时便捷、发放到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宣传企业诚信自律公约,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六)及时总结,规范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高度重视集中行动期间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集中行动信息周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保障信息报送及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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