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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和县经济商务局规章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002654147/2020-17816     发布机构:县经商局     发布时间:2013-08-07 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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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使机关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经局长办公会议多次研究讨论,对原制定的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出差请销假制度等多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重新制定《云和县经济商务局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照章执行。

本制度从发出日起实施执行。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13年3月21日


局党组会议制度

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受其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出席人员为党组成员,必要时由党组书记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党组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的问题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党组通过的决定。

4.会议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布置的工作;

(3)讨论决定本局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人事调动、任免、评先、评优、奖惩以及重大经济开支等问题;

(4)讨论制定加强局机关思想、政治、作风、纪律、组织和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等重要事项。

(5)对会议讨论的问题,党组成员或有关人员应事先做好准备,充分发表意见,力求决策科学、民主、正确。

(6)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需要传达的事项,应按规定范围传达。参加会议的人员对会议的内容暂时不予公开的要严格保密。

(7)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全体人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推诿、拖延不办。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科室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告党组。

(8)办公室对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催办和督办。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副局长出席。列席人员由局长指定。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也可视情况临时决定召开。

2.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有关指示。

(2)讨论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或决定的重大事项。

(3)讨论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编报年度财经预、决算计划以及专项经费安排。

(4)讨论决定以局名义发布的、有关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

(5)讨论研究全县工业与商贸经济、招商引资、节能降耗、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协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通报当月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研究提出下月工作安排。

(7)讨论决定行政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项。

3.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准备和记录工作。

局务会议制度

1.局务会议由局领导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2.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和决定。

(2)做好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运行分析;检查、总结、研究、布置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会前要提供本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的书面材料。

(3)通报情况、协调各科室工作。

(4)讨论制订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5)研究各科室提出的,需要局领导做出决定或协调处理的重大问题;研究处理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6)其它需要在局务会议上研究的问题。

3.局务会议一般每个月下旬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举行。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局党组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按党政领导“负总责”的要求,建立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制工作的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为本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委书记负责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3.党政班子每年不少于二次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4.以局中心组和周一夜学制度为依托,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开展以党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新下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每年不少于二次。

5.实行干部谈话制度,正职找副职谈,副职找分管科室谈话每年不少于二次。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交流和教育。

6.开好每年一次的党组民主生活会,抓好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自查和督查。

7.每年年底,第一责任人以书面形式按时向县委报告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自律的情况。

廉政制度

1.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特别是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要模范执行规定,做好表率。

2.不准接受企业或其它单位的礼品,不准到企业或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向企业或其它单位摊派购物。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宴请。

4.不准经商办企业,从事第二职业。

5.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搞任人唯亲,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在招干、入党、晋级等问题上搞不正当活动。

6.不准借红白喜事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7.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大吃大喝。

违反上述规定,严格按党纪条规处理。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好工业经济管理职责,增强做好岗位廉政防控体系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预防腐败制度运行的整体性、协调性、长效性作用,经班子会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全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体系,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前提,以预防教育为手段,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

二、目标要求

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防控机制”为重点,围绕“人、财、物、权”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将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作为监管重点,通过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评估岗位风险等级,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图,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流程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的“立体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实施的范围和对象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管人、管财、管物、管项目等重要岗位的人员。

四、主要内容

(一)“查找”。全局分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采取自己找、相互提、集体摆、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组织党员和干部全面深入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监督渠道和手段搜集廉政风险点。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由局党组严格审核把关,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登记汇总、建立台账、集中管理,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为廉政风险的分析、预测、防控提供参考依据。

(二)“防控”。针对局费用开支等方面,结合单位职能、决策机制等,建立共性防控模式。

1.局单位报销制度执行“经办人填单→科长审核→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核→局纪检组长审批”的审批流程。报销额度上,单笔报销金额在2000元至4000元的,审批时由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做好登记,每月汇总通报局班子;单笔报销金额在4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报局班子研究审批。

2.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建立个性防控模式。项目申报受理科室要严格按照《云和县经贸局项目申报推荐评选表》的要求,推荐多于可申报项目数2个以上的备选项目,由局班子根据文件要求遴选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上报。

3.人事任免建立个性防控模式。人事任免执行“民主推荐→综合考察情况→党组讨论确定拟任命人员→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发文任用”的流程。

(三)“督查”。通过一定途径和形式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实现动态监控,做到“没问题早防范,有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月查制,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由纪检组不定期开展谈话制度和专项检查。

(四)“评估”。不断优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把评估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一并进行,评估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成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循环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局各科室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健全惩防体系和推进源头治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建工作。

(二)注重实效。要密切结合岗位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从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从确实管用上想办法,力争做到“五个结合”,即:与严格控制权力运行、规范自由裁量权相结合;与深化办事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相结合;与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相结合;与规范中介组织、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相结合;与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着眼于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管职能履行到哪里,岗位职责定位到哪里,风险防控根基到哪里,确保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本制度至发文之日起执行。纪检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对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凡风险排查不全面,防控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认真到位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进行整改,对成效显著的科室要给予表彰。

党建工作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本局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2.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评议采取自评、互评、群众帮评和组织审评的方法,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评定档次。

3.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应认真做好记录。

首问责任人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办事首问责任人”制度:

1.前来本局办事的人员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责任人应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3.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认真听取办事人员提出的事由及问题。只要对方问询,不管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问明当事人来访事由和办理事项,并负责引导到相应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回避、推诿。

4.“办事首问责任人”制度中若有违反者,经调查属实,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在局机关内公开检查,扣发年终考核奖,责令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并以党纪、政纪处分。

5.接受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监督,自接到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作出答复,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

组织纪律制度

1.增强全局观念,一切服从大局。全局干部职工对局党组、局务会研究的决定都必须坚决执行。

2.认真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和表态不得越权越位。

3.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按程序办事,一级对一级负责,不准搞阳奉阴违。

4.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得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

5.全局干部职工要增进团结,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单位之间、个人之间的不同意见、看法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不得背后拔弄事非。不得将工作之间的不同意见,引申为个人矛盾;也不得因个人矛盾,影响工作。

6.自觉维护单位整体形象和声誉。做到讲政治、讲文明、讲正气,严禁在社会上散布有损本单位形象和声誉的言论,不准以任何方式或途径参与或唆使群众闹事、上访。

7.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条规,严禁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工作纪律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力争超额完成。对不能保质保量或者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查清责任并予以追究,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2.各科室要增强全局观念,科室之间要加强工作配合,不准相互推诿,相互设置障碍,对因此而延误工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来信来访制度

1.书记、局长对本局信访工作负总责,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处理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2.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指示精神,及时了解掌握信访动态,做到及时通报。对县委、县政府领导签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由领导亲自或牵头办理。对需报结的重要信访案件,报结前必须经党组或行政班子研究后,再行报结。

3.把信访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4.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信访办公会议或联席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工作情况,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信访工作人员负责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经常下访,发现有突发性事件的苗头,要迅速上报,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凡到本局来信来访者,尽力做好工作,原则上做到接待解决的问题不上交,局领导要亲自协调处理一些重要或疑难信访案件。

7.坚持领导亲自处理突发性和重大集体上访案件,对上访者提出的问题一般要求在15天内予以答复。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1.本局行政执法责任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具体实施。

2.各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应自觉接受检查。重大的执法活动应事前请示和事后汇报,保证执法的合法与公平。

3.领导小组对群众和有关单位组织对本局及具体执法人员的违法行政的举报,要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并视情况作出处理意见,答复举报人。

4.对执法人员无过失造成错案,由本局予以纠正;由于执法人员故意而造成的错案,要予以追究。

5.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同本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一起进行,对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经济运行分析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全县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全县工业经济和商贸经济运行情况,努力当好参谋,做好服务,更好地履行职责,特制定经济运行分析制度。

一、经济运行分析方式

每月对全县经商系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作简要分析,每季对全县工业经济、商贸经济运行情况作综合分析。数据、情况文字材料由各科室定时提供,综合科汇总整理完成。季度、半年和全年经济运行分析综合材料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报送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单位。

二、建立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

每季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分析例会,时间定为每个季末的25日前,由综合科召集,局领导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各科室按管辖业务范围汇报经济运行情况,并同时报送书面材料。

三、经济运行数据、材料报送规定

各业务科室须在每月的7日前将上月科室业务范围内的经济运行情况汇总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到综合科,逢季度、半年和年度的情况必须于季末的25日前报送。综合科在每月8日和季末28日前完成经济运行综合材料并报送市经信委。若逢节假日或双休日,时间顺延。

四、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必须要重视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认真分析当前经济运行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存在问题、难点及发展趋势,把握主要矛盾,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二)科室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列入各科室工作考核内容,必须认真对待,讲究质量,按时完成。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应及时说明理由,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同未完成当期工作任务。

(三)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总责,并将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各科室对经济运行分析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综合科汇总登记后,交局长办公会议作为各科室年终工作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印章、介绍信管理制度

一、印章、介绍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二、印章使用制度

(一)“中共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党组”印章,须经局党组书记或副书记签批后方可用印。

(二)“云和县经济商务局”、“云和县中小企业局”、“云和县招商局” 和“云和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印章,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经局长审批后方可使用。礼节性、证明性事项及局班子研究决定的事项可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三)使用局办公室印章,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批。

(四)科室印章仅用于非审批性业务联系,使用时应经科室领导同意。

(五)局介绍信一般仅限于局机关干部对外联系工作使用,企业要求用局介绍信,只能限于非经营性工作联系,并须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批。开具介绍信,必须注明联系单位、持介绍信人姓名、联系事项、有效期等。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

公文处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一、公文格式

(一)《中共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党组(文件)》编“云经商党组”字号,主要用于发布党组的文件。

(二)《云和县经济商务局(文件)》编“云经商”字号,用于发布内容比较重要,政策性较强,对全局有指导意义,需要普发上级及县内有关单位和各直属单位的文件。用于发布业务性文件,以科室为单位编号,编“云经商综”、“云经商企”等字号。

(三)《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函件)》用于内容单一或受文对象个别单位,不需正式发文,或与平行部门协商事项的文件。

以上各类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并做好发文登记。

二、收文

(一)签收。凡送经商局的文件(包括各种会议文件),一律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收文。文书负责收文拆封、登记分类,提交拟办、分发各办公室传阅。

(二)登记。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县府办文件及各部门主送经商局的文件均需分类编号、登记。

一般性报告、简报、事务性通知、请柬、信息等不必登记。当天收到的文件、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登、随送拟办、传阅。

直接拟批给分管科室的文件,各科室须在收文本上签收并注意保管,及时交回收发注销,一时不能办理完成的,在年终一次性交回收发。

(三)拟批。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视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

为使领导能准确地指示办理意见。拟批人员对文件中涉及的有关事项,必要时应找出有关材料附后,一并送领导阅批。

凡有关会议、考察参观、学习等通知,均需先由办公室签收、拟批,送局有关领导审批后转有关科室。个人或科室各种渠道收件的公文一律送办公室批办。

(四)传阅。文件夹中文件均需要登记,每传阅一次清点一次。

文件夹内文件不得任意抽走,任何人留用文件均需在收文本上签名。

传阅文件的传送,由文书负责,要随时注意传阅情况,及时催阅,各岗位一般在一天内将文件阅毕送还。领导有重要指示的,以及办理时间有要求的,要及时送达有关承办人,以免贻误办理时效。

三、发文

(一)拟稿、核稿。各科室起草的文件、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核稿,送局领导签发。本局起草的联合发文稿,局领导签字后由起草科室送有关单位会签。外单位起草的联合发文稿,办公室选送有关科室负责人核稿,再送局领导签字后退主办单位。

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均应签名,注明具体时间。

书写、修改时均应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档案笔。

字迹潦草、涂改较多难以辨认的文稿、核稿人可退回重抄。

(二)签发

1.党组文件由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签发。

2.经商局文件一般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

3.“云经商技”等用于发布业务性的文件由局长或委托的副局长签发。

4.电传、函件等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发。

(三)打印、复印

1.打印、复印、由办公室文印人员操作。需外送打印、复印、印刷品、宣传广告等由科室报办公室,经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送到定点处。

2.未经办公室主任或局领导安排的公文,文印人员可拒绝打字。一般性、篇幅较小的文件、材料,原则上由科室自行打字。

3.领导签发的公文,一般应在三天内打印发出,急件按要求的时限打印发出。

4.文印人员、各科室不得私自为外单位打印、复印材料。

5.打印字迹要清晰、美观,装订要整齐。要注意保护原稿,不得涂抹或污损。

(四)校对

1.公文打好后,由打字员将打字清样送拟稿人校对,校对人需签名,校对须认真负责。

2.成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二个及二个以上机关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机关签署的日期为准。

3.发文稿经领导签发后,原则上不得作任何改动,确需修改的,应报经签发人同意。

(五)盖章

1.各类发出的文件、信函均由文书盖章。

2.联合发文由起草科室送有关单位盖章。

3.盖章时底稿存收发处。

(六)封发

所有发出的文件、信函由有关科室自行装订,写上地址缄封后交收发,由办公室收发统一发出。需邮局寄送的,应认真填写邮编、地址、收件人、封缄后交送收发。

(七)归档

公文办理完毕,承办人员要写上办理结果和办结时间并签名,退回收发注销、归档。对属于立卷归档范围的文件,应每月清理,对一时办不完的,原件可先归档,复印一份交承办人继续办理。

公文及印刷品制度

1.文印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规范操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局各种文字材料的打印任务。

2.文印设备由文印人员管理、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3.文印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扩散、外传涉密材料。

4.文印设备仅限局内部使用。各科室凡需打印、复印文字材料的一律经办公室登记审核打印;任何人不准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字材料。文印人员要及时登记文件份数以便核对,凡确需到外边打印的文字材料须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费用自理。

5.文印材料购买及设备维修、宣传用品印制由文印人员或业务科室提出,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印制,发放使用。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局各科室使用的计算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实行定人定期,并对计算机的管理、使用、维护负责。

2.各科室电脑使用人要对自己使用的计算机、外围设备,随机软件及随机资料妥善保管使用,不得损坏计算机设备和遗失随机资料。

3.各科室电脑使用人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定期对硬盘进行碎片整理,如发现病毒,及时与局办公室联系,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计算机设备软、硬件发生故障时或网络不通时,及时查明原因,经检查确需更换零部件或维修的,由科室写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处理。

4.“U盘”在经杀毒软件检测有无病毒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将“优盘”带出局外或借于他人使用以免感染上病毒,影响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各科室所配的“U盘”属公共财产,不得占为己有,同时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使用人应照价赔偿。

5.各科室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电脑,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及IP地址。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所有软件的安装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每天开机前要仔细检查所用设备物理状态是否良好,要正确启动计算机。开机后,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该退出应用系统,并关闭电脑和电源,工作完毕,要将所用的文件资料保存,退出应用系统,清理工作现场。

6.严禁将计算机转借外单位和工作无关人员使用,不得使用计算机培训无关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财务管理制度

1.局机关经费开支,要本着“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反对一切挥霍浪费和不合理支出。

2.财务管理要规范运作,制度健全,帐务完善,渠道畅通,程序严格,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督。

3.实行“分权制衡”审批制度,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经领导审批方可入账报销。

4.经费使用。一律实行先申请后开支的原则,未经申请且未经过领导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5.公款原则上不准外借,对临时出差等预期借款,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公务结束后要及时报账。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属于组织安排的,学杂费全部报销,属于个人学历、资质学习考试等适当给予补助。各科室因业务需要购买工具书,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以购买,但要进行登记,列入移交,不得占为私有。

8.严格控制办公经费,节约用水用电,对其他的办公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9.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凡经批准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签字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门列支。

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局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县、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公务车辆,是指本局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三)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四)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五)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纪检组长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日常管理

(一)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二)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每月向办公室提供当月的行驶里程记录,便于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办公室申请。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三)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等)。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办公室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机关驾驶员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三、使用与维修保养

(一)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外工作用车原则上2人以上(含2人)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除外。

(二)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应在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因公出差离开本县等特殊情况除外),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维修;需要到市外或修理费用较高的,还需局领导同意。

(四)办公室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四、车辆费用管理

(一)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办公室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办公室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费用报销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经驾驶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三)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停放机关大院,车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9、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10、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五、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周一夜学制度

1.全局在职在编干部。会议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主持。

2.周一夜学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次。集中学习时,一是专题学习,二是以中心发言和讨论相结合。

3.周一夜学由办公室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负责学习记录,参学人员要做好学习笔记。

4.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方针、政策。业务知识是指经济、科技、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5.年终,局党组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办公室对学习自查情况做好备案,接受上级检查。

局机关年轻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1.参加学习对象:年龄在45岁以下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工勤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2.学习由局党组指定一名学习组长,负责组织学习。

3.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特殊情况,另行调整。

4.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

5.学习内容:

(1)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学习内容;

(2)结合形势和工作业务需要选学;每两个月作一阶段安排,主要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科技知识等。

6.考查考核。政治学习实行考勤。因故缺席要事先向学习组长请假。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对重要内容要做好笔记;年度考核时,参加学习情况作为政治表现的重要考核内容,年终对学员进行评比,评出学员成果奖1一3名,对获奖者以资鼓励。

机关考勤与请休假制度

一、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机关考勤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时间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执行,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管理,局纪检组长进行监督。

二、考勤方法:考勤机考勤。

1.考勤机考勤。考勤人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后15分钟和规定的下班时间开关机,考勤对象要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按时考勤。

2.迟到15分钟以外的,即视为迟到一次,1时以上的即视为请假半天。

3.因公出差、事病假的由考勤对象在考勤人处填写相关事由,并报批准人批准。

4.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时,应向科室负责人说明去向、时间,科室负责人应向分管领导说明。

5.由局办公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上班时间玩牌、打麻将、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上街闲逛、擅离工作岗位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发现一次以上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三次以上局宣传窗予以公开通报,在当年各项评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被县效能办检查发现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当年各项评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处理。

三、请假规定:局机关工作人员因事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无文字依据),以旷工处理,请假完毕后,应及时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销假。

四、请假审批权限:科室工作人员病、事假1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同意,送办公室考勤人员备案;病、事假2天以上,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送办公室考勤人员备案;病、事假5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送办公室考勤人员备案。

五、年休假由本人提出后,经各科室统一安排,按请假手续审批权限报主要领导批准。

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履行机关考勤制度的,经本人提出后,须申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七、局办公室要严格依据考勤结果,及时汇总考勤信息,每季公布出勤情况。

涉密保密制度

根据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为切实改进保密工作,规范保密环节,强化保密管理,进一做好我局涉密文件和非涉密文件的管理。

一、提高保密认识,加强保密工作领导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要切实担负起对保密工作的责任。

二、严格保密规范,抓好保密事项管理。

1.涉密文件的管理。标有密级的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的专人开封、登记、保管、清退、监销,其他任何人都不得拆封;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阅办,不准携带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回家或进入公共场所使用;不得私自复制、摘录、【】公开引用或汇编、外传及与无关人员谈论机密文件;任何人员均不得将密级文件拿到社会上营业摊点和非定点单位打印、复印,对自己办公室日常工作中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管,不得随意摆放、丢弃。

2.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实行科室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为计算机保密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区分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凡储存了保密信息、资料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

  3.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 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要做到未经领导审查批准过的信息、材料不发布、不公开、不上网,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强化责任意识、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科室密件、红头文件收转网络运行及信息的涉密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保密纪律,发生失密、泄密、对网络运行、计算机操作者为第一责人,凡违反规定,进行非操作传播,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触及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要切实增强局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把保密意识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要定期对各科室文件、报刊按时做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将文件、报刊及内部资料丢弃、变卖。

财产管理制度

1.凡属本局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清点编号登记造册,并进行统一管理。每年年底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一次,做到物品、地点、使用人三相符。

2.购置物品(含书籍等)需按财务审批制度办理,物品购入后由实物保管人实行验收并登记,做到实物和发票相符。

3.对已配置的办公设备,由办公室造册登记(一式三份),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部门保管使用。借用物品要出具借条并登记清楚,归还时要当时注销。

4.个人保管的物品要登记造册和签署借用单据,所有权归属本局,工作调离时需归还公物并填写清单,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易耗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使用。办公用品的领取,需按实登记。

6.公有财产失窃、遗失或损坏,财产保管者或保管科室均要对此负责,实行等价赔偿,赔偿额度,视财产保管的主客观因素,财产本身的金额(现行价折旧)的大小及对局机关在社会上的影响而定。

7.如发现公有财产失窃、遗失或损坏,财产使用或保管人应立即向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经调查核实后提交办公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8.对公有财产失窃、遗失或损坏无责任者可免予赔偿。

督办制度

一、督办内容主要有:

1.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一定时间内要完成的工作;

2.本局主要领导要求急事急办或签发的有关重要事项;

3.经主要领导同意的额外紧急工作和加班加点工作;

4.其他上级有关领导要求急事急办的工作。

二、督办方式:口头督办、电话督办或签发督办“通知单”。

三、经督办不能按时或不可能完成的,工作责任人应尽早向督办机构或局主要领导书面或口头说明原因。

四、对既不按时完成督办内容,又不尽快报告原因的工作责任人,按有关规定通报批评,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处理。

五、督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请示汇报制度

一、请示汇报程序:原则上实行逐级请示汇报,但遇重大、紧急事项或重要工作等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局长汇报。

二、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局领导交办任务过程中,有特殊情况个人难以决策的要及时请示汇报;对局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经领导批办的有关文件信函的处理执行情况,要及时向局领导进行反馈汇报。

三、严格请示汇报纪律。原则上不许多头请示汇报,出现特殊情况的,必须将先被请示人的意见和建议告知后被请示人,防止出现意见不同而影响工作;局机关干部职工对交办的重大事项,必须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任务;对该请示未请示,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会议(培训班)申报制度

一、召开全局性会议,由局办公室提出,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批准后召开。

二、各业务科室因业务工作需要,需召开会议或培训班的,需填写《会议(培训班)申报表》,注明需参加人员,会议召开内容、会议要求、会议费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需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三、经批准后召开的会议(培训班),需提前一天将《会议(培训班)申报表》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务工作。

公物维修(更换)制度

一、提出维修更换的科室,须填写《公物维修(更换)报审单》,注明维修(更换)的原因、损坏程度等,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审查鉴定,认为有必要维修(更换)的,经局长批准后进行维修或更换。

二、对公物的使用应坚持爱护、保养的原则,对人为造成损坏的,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费用开支行为,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现结合我局实际,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现制定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要坚持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热情服务、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公务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局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并在指定地点对来客进行餐饮、住宿接待的行为。接待范围如下: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

2.兄弟县(市)单位来局开展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3.会议接待,按有关会议制度执行。

三、接待地点

1.公务接待,一般定点进行,接待点要相对固定,同时考虑优质优价原则。

2.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的标准执行。

四、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接待,尽量控制陪同人员。并按以下程序操作:

1.所有公务接待,由办公室、局长批准并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后,由办公室或经办公室同意由接待科室办理接待。公务接待科室经办人需在来客招待登记单上签字,并注明接待对象事由、陪同人数。

2.局领导安排的接待,由局主要领导通知办公室承办;科室对口接待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或经办公室同意由接待科室办理接待。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标准的,由办公室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

3.办公室建立接待登记台帐,对局机关所有的公务接待逐笔登记。未按程序办理的用餐接待,未经领导批准,更换地点、超标准的接待其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五、监督管理

1.接待安排要突出地方特色,不超标准、范围接待,不随意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2.严格执行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控制接待经费支出,禁止借工作之名大吃大喝,严禁以任何理由向所服务单位和有工作往来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接待费用。

3.局纪检组长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监督检查。对接待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公务接待各项规定的落实。

4.在接待工作中未经批准擅自安排就餐、住宿、洗浴、赠送礼品的,由具体办理人自行负责,一律不予报销。

慰问职工或家属的规定

一、干部职工因病住院探望规定。

1.凡本局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均实行探望制度。由于我局人数较多,探望住院干部职工由工会负责组织。

2.探望住院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可购买一定数量的慰问品,金额控制在局规定范围内。

同一病员1年内反复住院或长期住院者,一般在首次住院探望时购买慰问品后不再购买。

二、干部、职工亲属死亡有关规定。

1.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有关规定享受丧假。

2.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只限父母、夫妻),以局名义献花圈一只。

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的经济与商务综合管理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能,当好参谋,做好服务,特制定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一、 基本要求

1.局领导和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本局中心工作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以加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

2.调查研究工作列入各科室工作任务,每个科室每年必须提交1~2篇课题调研报告。

3.局领导要积极充当课题负责人或带头人,每年下基层调研一般不少于3个月,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每位中层干部每年至少要独立或参与完成一篇调研文章。

4.每个调研课题(文章)要明确专人执笔,其它相关人员协助,并在奖励时予以区别。

二、课题选择与确定

调查研究课题可以是专题研究、专项工作调查、理论探讨、热点难点问题调查和专报内容调查,要做到虚实结合,既有理论问题的探讨又有实际工作的调查,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调查研究课题可由综合科提出预案,亦可由各科室自行选题。

三、评选与奖励

1.凡是被县级报刊采用的按原稿酬的2倍、被市级报刊采用的按原稿酬的3倍、被省部级以上报刊采用的按原稿酬的3倍给予奖励,没有稿酬的每篇相应按100元、200元和300元给予奖励。

2.每年的一季度对上年度调研报告、经济分析报告进行评选(按篇计),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

3.重要和优秀的调研文章或成果设特别奖,由评委会提出奖励建议,报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4.可重复计奖。

5.年度工作考核中,没有调研文章或成果的科室不推荐评选先进集体,个人(工勤人员除外)不推荐评选优秀个人,上述奖金在局专项调研经费中支出。

四、建立评委会

成立局调查研究成果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局长办公会议另定。

政务公开承诺制度

一、承诺内容和工作标准由各职能科室视职能实际,列出内容、标准。

二、违诺处理规定

1.公开承诺内容中规定公开而未公开或超过承诺时限,以及没有履行职责,属于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经投诉核实后,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一年内,一次违诺,批评教育,扣除一个月考核奖;两次违诺,黄牌警告,向当事人道歉并扣除半年考核奖;三次违诺,属科室负责人,报经批准免除职务,并扣除全年考核奖;情节严重并符合公务员辞退条件的予以辞退处理。

2.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扣除责任人当月考核奖。

3.工作中如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投诉程序

1.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接受群众投诉。投诉电话:5133345。

2.群众对违诺行为可向责任科室投诉,科室接到投诉,当天答复。如属实,3天之内按以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投诉人对责任科室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当天答复。如属实,3天之内按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对本局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县政府投诉。

《云和经济与商务》采编考核及其它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一、《云和经济与商务》为不定期刊物。

二、《云和经济与商务》由局办公室负责编发,全年20期以上,由各科室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

三、《云和经济与商务》开辟政策向导、局内动态、形势分析、调查研究、信息短波等栏目。发行范围为省、市经信委、兄弟县(市)经商局、县四大班子、各涉工部门、各乡镇、规模以上企业和本局各科室。

四、投稿任务:《云和经济与商务》年度各科室平均每人投稿数在3篇以上。

五、把《云和经济与商务》的投稿任务列入科室和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科室和个人先进评比的依据之一。

六、《云和经济与商务》实行稿酬制度。每条信息字数在100以下的,稿酬10元;字数在100-500的,稿酬30元;字数在500-1000的,稿酬50元;字数在1000以上的,稿酬70元。调研文章(不少于3000字)被录用,稿酬150元。从其它刊物摘录的信息不计稿酬。

七、其它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1.投《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今日云和》、县广播站、电视台被采用的,按实际稿酬奖励一倍。

2.被县级内部刊物转载或采用的,参照《云和经济与商务》稿酬计算办法奖励三倍。

3.被市级内部刊物转载或采用的,参照《云和经济与商务》稿酬计算办法奖励五倍。

4.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的,参照《云和经济与商务》稿酬计算办法奖励十倍。

5.同条信息或调研文章被多级采用,按最高稿酬和奖励倍数计算。

八、本办法均以稿费通知单或刊出原件为准。各信息员要在当年12月31日前把投稿录用情况送办公室汇总审核,奖励结果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在次年一月兑现。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13年3月21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