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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5668/2013-19961 主题分类: 安全
发布机构: 县安监局 成文日期: 2013-06-18
文号: 云安委办〔2013〕25号
转发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青田县一个体养鸡场发生 2人有毒气体中毒死亡的通报
安监局  来源: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3-06-18 11: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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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安监办(科):

在不到半个月时间里,吉林、山东、四川、辽宁、黑龙江、湖南、贵州接连发生 8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特别是 6月 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6月 7日国务院、浙江省、丽水市相继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6月8日县政府再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多发,5月 30日晚 21时许,我市青田县垟高湖镇高湖村下坑一个体养鸡场内,员工到化粪池清理通道内进行清理作业时,造成有毒气体中毒,在施救过程中又有 7人相继中毒,并造成 2人死亡的惨剧。该事故庆幸的是由于警民联手抢救及时,救出另外 6名中毒人员,避免了一起更大事故的发生。

该起事故暴露了当前全市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严峻形势,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全力整治有限空间违规违章作业,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我县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农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 6月 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把本通报及时下发到各下属单位、辖区企业和各村居,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爆炸、救援不当等事故教训,做好有限空间作业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夏季高温多雨容易引发沼气池、化粪池、电镀池、密闭罐体、地下管道等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要把防止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重点之一。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个人)防止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摸清有限空间作业底数,建立完善管理台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结合《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云安监管〔2013〕12号)等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县政府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防止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主体责任,开展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进行危险辨识,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备案工作。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警示标志的设立、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要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要把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车间、生产过程和要害部位,使生产经营单位防止有限空间作业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要设立警示标志,进行置换通风,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配备必需的救护、防护装备。对大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区域、本系统内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把本起事故教训和有限空间作业知识通过各种形式送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深刻吸取血的教训,举一反三,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员工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制订应急预案并演练,避免因施救不当或盲目施救加重事故的后果。

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安委办〔2013〕25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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