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5668/2013-19949 | 主题分类: | 安全 |
---|---|---|---|
发布机构: | 县安监局 | 成文日期: | 2013-05-13 |
文号: | 云安监管〔2013〕10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按照中宣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精神,县委宣传部等七部门结合云和实际,联合制订了《云和县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云和县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云和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 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和县公安局 云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云和县总工会 共青团云和县委 云和县妇女联合会
201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云和县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按照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编制了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在此期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5月31日。
2.活动内容:组织收看全国“安全月”活动视频会,动员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3.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6月9日。
2.活动内容: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起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反思大讨论,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通过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与正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组织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9日。
2.活动内容:利用新闻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现场解答和趣味性安全竞猜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卫生、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咨询与服务。
3.组织单位: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公路局、海事处)、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电力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丽龙高速管理处等部门(单位)。
(四)举办安全文化周系列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0日至6月16日。
2.活动内容:围绕落实《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安全知识竞赛,张贴安全宣传挂图,举办安全宣传专栏,滚动播放安全警示语等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满足职工和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同时,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所辖区(领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规范化安监站、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3.组织单位: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6月23日。
2.活动内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组织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发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建工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竞赛活动,结合 “我为安全生产献一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安全文化征文、班组安全建设成果展示等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2.组织单位:县总工会。
(七)举办“青安岗在行动”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发动企业青年参加“青安岗在行动”等活动,广泛发动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组织单位:县团县委。
(八)开展校园宣传系列活动
1.活动内容:利用宣传专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开展题材丰富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普及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利用队日、团日举办“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班会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召开“平安校园”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等活动;组织一场创建“平安校园”演讲比赛。
2.组织单位:县教育局。
(九)开展送安全“五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份。
2.活动内容:结合“争当三员”活动,开展送安全服务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以下称“五进”)活动。开展送教上门,组织员工培训,帮助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转型升级等工作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举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等活动。
3.组织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安监局、妇联等有关部门。
(十)开展媒体、载体公益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各有关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追踪报道有关新闻事件,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安全知识普及专栏,播出安全生产宣传片和滚动标语,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车站、商(市)场、建筑工地和公共建筑物显著位置悬挂主题口号、宣传标语,张贴主题宣传画;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组织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
2.组织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邮政局等部门。
(十一)特色活动
1.活动内容: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如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职业卫生宣传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形式多样、别开生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
2.组织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并在县安监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指导、协调。活动指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 茂(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洪波(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福平(县府办副主任)
谢光兴(县安监局局长)
组 员:邱方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叶 敏(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沈凇波(县总工会副主席)
贺 凌(县妇联副主席)
林 政(县团县委副书记)
肖建伟(县安委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肖建伟任办公室主任。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安全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参与的宣教活动,确保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关口不断前移。建立以月促年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形势,促进经济发展。
2.舆论引导,协作联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浓厚舆论氛围,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重点抓好安全文化“五进”活动和企业安全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3.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特色,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用典型经验引导,用事故案例警示,用法律法规教育,变单纯说教为启发开导,变空洞语言为形象演示,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性。
请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以便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将5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和6月28日前活动总结和数据统计单报至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 共青团丽水市委、市妇联,县委办、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