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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657/2021-28742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1-18
文号: 雾委〔2013〕10号
关于印发《雾溪畲族乡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雾溪乡  来源: 雾溪畲族乡  责任编辑: 戴国峰  发布时间: 2013-03-27 15: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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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现将《雾溪畲族乡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云和县雾溪畲族乡委员会 

2013年3月4日

雾溪畲族乡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组通〔2012〕63号)和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岗位争先创业绩、服务领先创满意”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组通〔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

一、考评标准

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就是根据党员的身份、从业情况、健康状况等特点,对他们在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的带头模范行为设置先锋指数定期公开考评,促使党员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农村党员先锋指数主要包括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其中基本指数分值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分值最高为20分。加分后的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扣分后的总体评价最低分为0分。

1.基本指数。总分值为80分,主要包括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五个方面,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1。

2.正向加分指数。总分数20分,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2。

3.反向扣分指数。总分数100分,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3。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法违纪正在处分期内等情形的实施一票否决,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二、考评对象

全乡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在建制村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对年长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根据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不列入考评。根据农村党员的结构特点分为任职党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三类别,任职党员是指在村级各个组织担任职务的党员,普通党员是指在村级组织中不担任职务的无职党员,流动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在农村,经常在外务工、就业的外出党员。

三、考评程序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在乡党委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具体实施,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的方法进行,每季度结合“闪光言行之星”评选评定一次,年末开展总体评价。具体程序为:

1.个人自评。党员根据本人一个季度以来的具体表现,对照党员指数标准进行自评打分(自评表见附件4),由所在党支部统一整理收集。

2.党员互评。党支部每季度末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党员互相交流,对照党员先锋指数标准开展互评打分,同时邀请部分群众参评打分(党员互评和群众参评为同一张表格,见附件5,测评表中评90分以上的党员不能超过被考评党员总数的15%)。

3.组织评定。在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每季度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研究确定每个党员的党组织考评分,再按党员自评分占20%,党员互评分占40%、党组织考评分占40%的比例确定每名党员每季度的考评得分(汇总表参照附件6),根据考评得分情况拟定考评等次,并上报乡党委审核。对流动党员的考评要征求其工作所在单位或流入地党组织的意见。乡党委要在15日内,对各村拟定等次的党员名单进行集体研究、审查和确认。年度组织生活会要把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作为重要内容,根据四个季度的党员总体评价等次,结合民主评议情况,拟定每名党员的年终总体考评等次和星级(附件7)。

4.亮分公示。季度综合得分和年度总体考评得分要通过村党务公开栏、村党建网站、微博等途径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

村党组织换届前,乡党委要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对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回顾,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和深化措施。

四、结果运用

每季度根据党员先锋指数评选出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三个等次。年度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评选出优秀党员、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等五个等次,实行星级管理。

先锋党员在考评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中产生,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本村党员总数的15%;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含60分)的为警示党员。优秀党员在先锋党员中产生。

1.对季度考评为先锋党员的,优先作为全县“闪光言行之星”推荐对象;对季度考评为警示党员的,所在党组织要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谈话、恳谈会等形式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整改提高;对季度考评为合格党员的,所在党组织要开展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

2.对年度考评为先锋党员的,作为评先评优和“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推荐对象,是普通党员的,列入村级后备干部予以重点培养;对年度考评为警示党员的,乡党委要通过集中培训、诫勉谈话、结对帮扶等形式,抓好整改提高;对年度考评为合格党员的,乡党委要加强素质能力培训,进一步引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对一年内两次以上考评为警示党员的,乡党委要采取多种灵活措施,通过实行黄牌警告或专题教育等形式,促进整改提高。对连续两年年度考评均为警示党员或一年内三次以上考评为警示党员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为不合格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不合格党员名单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星级管理。年终考评为优秀党员、先锋党员或三个季度以上评为先锋党员的(其余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的),确定为五星级党员;年度内,两个季度以上考评为先锋党员的(其余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的),确定为四星级党员;年度内,历次考评为合格的,确定为三星级党员;年度内,两次以上考评为警示等次的,确定为二星级党员。年度内,三次以上考评为警示等次的,确定为无星级党员。

实行星级党员创业信贷服务,对评为五星级党员的,可给予最高五万元额度的信用贷款。四星级的,给予四万元额度的信用贷款,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五、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建立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同时,村级党组织由驻村干部具体负责日常考评的登记管理工作,并做好详细资料台账。

2.抓好结合,创新举措。各村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实际情况,把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党员“一句话承诺”、党员“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村干部工作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互为提升。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宣传引导,充分激发全体农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附件: 1.云和县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基本指数参考标准

2.云和县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正向加分指数参考标准

3.云和县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反向扣分指数参考标准

4.云和县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自评表

5.云和县农村党员先锋指数互评

6.云和县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汇总表

7.云和县农村党员年度考评汇总表

(此文件为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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