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710/2013-17659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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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浮云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13-12-31 |
文号: | 云浮街办〔2013〕80号 |
各行政村、社区, 蔬菜股份经济合作社,街道下属各社会消防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丽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消委〔2013〕4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吸取北京市朝阳区京中发汽配城仓“11.19”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缙云新碧镇“11.30”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全街道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和商场市场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街道范围内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和居住
出租房屋及商场市场。
二、行动时间
2013年12月20日至1月30日。
三、排查内容
(一)辖区内“三合一”场所的总数和居住人数、分布及建筑物产权形式、主要结构形式、生产类别以及“三合一”场所的生产季节性特点。
(二)辖区内出租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低、灭火器材设施匮乏、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要求以及居住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混乱等问题。
(三)辖区内各类商场市场布局是否合理、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不畅、“边装修、边施工、边营业”、违规动用明火、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等违法违章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2日至12月27日)。各驻村干部、社区干部要按照12月22日街道动员会的要求,将通知精神、要求传达到各村、社区进行部署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28日至1月7日)。各村、社区按照排查对象要求,通过发布通告、组织召开辖区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等形式,动员督促各消防社会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各村、社区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汇总后上报县消安委办(县消防大队)。
(三)全面治理阶段(1月8日至1月20日)。各村、社区要围绕行动范围和排查对象,组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台账。在排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性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边查边改。同时,要加强与街道和各部门的沟通协调,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县消安委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的指导帮扶。
(四)检查验收阶段(1月21日至1月30日)。街道消防工作站将组织对各村、社区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深刻吸取教训。要认真吸取全国和丽水市近期不断发生的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加强对“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和商场市场的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掌握辖区“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和商场市场底数,认真分析火灾规律和特点,找准“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和商场市场带有普遍性的消防安全隐患,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二)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强力推动社会火灾防控进程。要积极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街道消防工作站将印发消防安全宣传材料和村(社区)消防公约,各村、各社区要组织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提高“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出租方(承租方)、商场市场和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增强广大居民和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排查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禁“瞒报、虚报、漏报、不报”等现象出现。要明确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情况的信息,及时上报,以指导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消防工作站联系电话:512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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