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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913/2012-21161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12-02-02
文号: 云环审〔2012〕2号
关于浙江鑫通电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片PTC元件生产线搬迁及新增年产250万套PTC器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环保局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责任编辑: 麻腾予  发布时间: 2012-02-03 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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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鑫通电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浙江鑫通电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片PTC元件生产线搬迁及新增年产250万套PTC器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送审材料收悉,经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可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所作的结论,同意你公司在将原生产线由中山街135号,搬迁至兴昌路68号,并进行扩建,形成年产1亿片PTC元件(8000万片销售,2000万片自用组装PTC器件)及新增250万套PTC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用地面积6607.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40平方米,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并建设标准化排放口。产生的各类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如:CODcr≤100mg/L;SS≤70mg/L;6≤pH≤9;石油类≤5mg/L)要求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2、项目建设应配套建设相应的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并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确保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遂道窑(电加热)烟尘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各机械设备的维护,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90)中3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危险固体废弃物,应委托有处理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并落实相关台账;其它一般固体废弃物应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进行无害化综合处置。

三、项目生产过程应落实清洁生产的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向县环保局提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环保 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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