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山委〔2011〕7号
中共白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建立《街道党工委议事制度》等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街道直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街道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的要求。经街研究,决定制定《街道党工委议事制度》、《街道党政班子会议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街道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专题工作会议制度》等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白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2011年10月26日
主题词:建立 制度 通知
(此文件公开发布)
街道党工委议事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增强工作合力,提高议事效率,特制定党工委议事规则如下:
一、党工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对街道的一些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三、坚持重大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一般是指:
1.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及指导原则;
2.长远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管理范围内的机构设置和人事问题;
4.重大改革方案;
5.重大生产经营及工程项目;
6.重大财务支出;
7.需要多方协调配合的重要工作任务;
8.年终奖励、晋级及评选先进;
9.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10.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问题。
四、需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一般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由分管领导提出议题,请示主要领导同意;
2.有关方面作好议题准备;
3.进行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
4.将讨论的议题、有关材料提前通知和送达领导班子成员,以便做好思想准备;
5.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做好决定;
6.按集体决定分头组织落实。
五、干部人事任免工作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民主推荐或民意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定考核对象;
2.街道组织、纪检按照选拔干部的条件进行考察、审议,提出使用意见;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
4.干部的调动或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分管组织领导提出意见,提请党工委讨论决定。
六、集体研究讨论问题时,要保证规定的出席会议人数,并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不搞临时动议。党工委研究决定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讨论问题时,需要某领导回避时,本人要自觉回避,主持人有责任提醒。对讨论的问题争执不休,一时难以统一认识,能暂缓的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酝酿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也可上报上级裁决。
七、领导班子要坚持实行班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把主要工作分解到人,定岗定责,应由班子分管成员处理的问题,不能事无巨细都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班子分管成员独立处理的工作主要指:
1.集体做出决定后,由个人分头落实的工作;
2.上级或班子面上既定分工与岗位规范规定,应当处理的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3.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讨论,必须当机立断的事情,应及时处理,但事后必须向主要领导或班子汇报;
4.主要领导委托独立处理的事项。
八、领导班子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一般情况下,副职未经正职委托或同意,不能越级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上级也不宜越过下级正职直接向副职布置工作。
九、领导班子要顾全大局,服从整体,会议决定,必须及时传达贯彻,坚决执行。不准中间截留,各取所需,不准阳奉阴违,更不许另搞一套。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是集体研究的问题,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街道党政班子会议制度
一、党政班子集体召开重大工作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2次,遇到特殊情况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
二、参会人员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人大主席组成,纪工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干事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群团负责人、中层干部及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三、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事项须有五分之四以上会议组成人员赞成表决通过。
四、主要议事内容:
1.研究制定本街道贯彻中央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的实施意见;
2.研究决定本街道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3.研究决定本街道思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
4.研究决定街道重大项目建设、属街道企业管理和重大财政收支安排;
5.研究制定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6.研究决定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
五、会议议题由班子成员于会前3天内提交党政办,党政办整理后,会议主持人审核确定。
六、会议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并做好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由主持领导签字后一并存档。
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一)书记办公会议原则上视情况临时召开。
(二)会议主要议题:传达学习和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通报有关街道工作的重要情况;交流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分管工作的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步街道的工作事项;讨论研究街道、社区有关人事等重大事项。
(三)参加范围: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副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视情也可吸收与会讨论事项有关的副主任或委员参加,书记主持会议。
(四)开会前一天事先将会议的主要议题告知参会每位成员。由分管党群的副书记负责记录。
街道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视情况临时召开。
(二)主要任务:研究、决定和处理街道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分析一个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各副主任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互通情况。
(三)参加范围: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视情也可吸收与会讨论事项有关的副主任或委员参加,主任主持会议。
(四)主要程序:
会议议题由街道办主任确定:各副主任提出的议题,经街道办主任同意后由街道党政办公室列入安排;各办提交的议题,由党政办公室把关,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呈报街道办主任审定后由党政办公室列入安排。
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一)专题工作原则上视情况临时召开。
(二)主要任务:研究、决定和处理街道专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检查专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互通情况。
(三)参加范围: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及与会讨论专项工作有关的人员参加,书记或主任主持会议。
(四)主要程序:
会议由各线负责专项工作分管领导提出的议题,经书记或主任同意后由街道党政办公室列入安排;各线提交的议题,由党政办公室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核呈报书记或主任审定后由党政办公室列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