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合总〔2011〕6号
关于印发《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县社各科室:
《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内部管理制度》已经县社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1年 3月 21日
主题词:内部管理 制度 通知
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规定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多项具体行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特作如下规定:
(一)节约用电
1、合理设置办公室、会议室空调温度。夏天不低于26度,冬天不高于18度,春秋正常天气下不开空调,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
2、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午间、晚间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人走灯灭;各科室办公桌尽量靠窗户,采用自然光,少开照明灯。
3、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合理开启和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逐一关闭电源。上班期间不使用电脑时,要及时设置为休眠状态。
(二)节约用纸
1、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倡导无纸化办公;非涉密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送;尽量在电子媒件上修改文稿,减少纸张消耗。
2、纸质材料尽量实行双面打印。
3、严格审核纸质文件、简报的印发。确实需要用纸质印发的,要精确计算印刷总量,防止重印、多听,避免浪费;相关事项尽量合并一起发文;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减少复印数量。
(三)节约用水
自觉养成节水习惯,坚决杜绝跑冒漏滴,严禁长流水,节约每一滴水。
(四)节约办公经费(办公用品、书报杂志)
1、严格控制办公用品支出。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办理。业务科室不得自行擅自购置。
2、严格控制书报杂志支出。书报杂志的购买由各科室提建议,经县社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科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
3、采购办公用品、购买书报杂志要量入而出,按需购置,不铺张浪费。
4、各科室对配发的办公用品应妥善保管,尽量提高使用价值,减少经费支出,严防被盗、丢失、损坏。
(五)节约通讯费用
1、办公室电话尽量减少长途电话,接、打电话做到言简意赅,尽量减少通话时间。
2、不允许拨打信息台,不允许用办公电话充值等。
3、严格控制邮寄费用,能在网上传输的,尽量不用邮递方式;能使用平信方式传递的,尽量不用特快专递。
(六)节约交通费(燃料、维修)
严格执行《用车管理制度》。
(七)节约差旅费。
1、因公出差应坚持“从紧从严、勤俭节约”的原则。
2、出差的交通费用、住宿费、出差补贴的标准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超出财务规定的,由分管领导审定。
3、出差期间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不影响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尽量节约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支出。
4、出差人员不准擅自购买物品回单位报销。
(八)节约招待费
严格控制招待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同城不宴请等相关规定。
(九)节约会务费。
1、精简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
2、确实需要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人数,缩小规模,压缩会期,合理选址,降低费用。
二、公文管理办法
(一)收文管理
1、收发文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切实做到不错不漏,不迟不误,确保公文及时传输和办理。在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并存的情况下,必须在每个工作日内不少于一次登录公文交换系统接收公文。
2、公文的收文处理流程:收发文管理员收文并登记→提交办公室主任拟办→收文管理员按拟办意见分送承办人员→承办人员阅办→收文管理员归档。
3、接收电子公文时应对公文的发送单位、公文的完整性和文体格式等进行核对,对不能正常接收或发现发送错误的电子公文,应及时与发送单位联系,查明原因。
4、凡上级及县主送本社的文件或重要抄件等,均统一由办公室编号登记,急件要迅速请示汇报,随到随送,及时处理,需交有关科室主办的文件或重要抄件,要指定专人签收管理。
5、纸质公文的传阅。按照阅批意见,分送传阅。传阅文件要本着急用先看的原则,一般按县社领导、各科室人员的顺序送传。文件要及时组织传阅,一般情况下,每个科室传阅时间不超过一天,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三天。阅后有关人员要在文件处理单签名并送回办公室。
6、县社领导在文件上的批示意见,各责任人要及时办理和落实,并在一周内将办理情况进行反馈。必要时,收发文管理员要及时催办,以防漏办和延误。
(二)发文管理
1、在公文交换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公文保密制度。
2、县社单独制发或同其它部门联合制发的文件,由县社分管领导签发。
3、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文件由主管科室负责起草。
4、公文发文处理流程:科室拟稿→科室初核→办公室核稿→科室审核→分管领导签发→科室→办公室登记编号排版→科室校对→办公室分发存档。
5、发文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范围发送,并认真核对受文单位。对时限在48小时内或节假日、公休日的电子公文,要立即电话通知受文单位尽快接收。
6、要及时做好公文的数据备份工作,防止公文丢失。
(三)公文日常管理
1、收发文管理员负责公文的接收、发送和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运作、维护和管理等技术工作。
2、要加强对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及电子公文收发设备的管理,充实技术力量,提供资金支持;对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出现的故障要及时处理,确实无法修复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分管领导及县委信息中心。
3、归档。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公文归档工作,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重要的文件、函、电、资料、会议文件和县社会议记录由办公室统一立卷、归档保存,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归档的公文。
三、信息奖励制度
为积极鼓励全社干部撰稿投稿,充分发挥好对外宣传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凡是反映县社工作的稿件被县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及内部刊物录用的均给予一定的稿费,标准如下:
(一)被《今日云和》录用的稿件,带标题的每篇100元;简讯每篇50元。
(二)被《丽水日报》、《今日丽水》等市级刊物录用的稿件每篇500元。
(三)报送的县社信息被中央、省、市等上级社录用或被县政府录用,每篇分别为800元、400元、200元。
(四)稿费每年支付一次,经办公室统一登记、核实后领取。
四、学历培训制度
(一)干部职工参加工作以后,已取得大专、中专学历者,第二次又要求学历培训的:
1、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并经单位审批,未经批准,不给学习假期,不报销一切培训费用。
2、经单位批准参加第二次学历培训者,其费用每学期凭成绩报告单报销。可报销学费、报名费,其它费用自理。
3、需到外地参加面授面试的,其车船费、住宿费参照出差标准报销,不领补贴。
(二)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除组织安排外,一般不再安排第二学历、研究生培训。
(三)上级组织部门安排在职领导干部就读学历的,遵从其规定办。
(四)参加第二学历培训者,在本地或外地参加面授面试期间,均要办理请假手续,可作为出勤考勤。
五、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要集中精力办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考勤。上班实行签到制度,原则上每天上、下午各签到一次,签到须由干部、职工本人亲自按时签署,干部、职工如遇出差、开会、下乡等因公情况不能正常签到的,应事先告知县社办公室,非特殊原因不得补签或由他人代签,否则视同无效。签到实行科长负责制,分管主任监督,县社主任或纪检组长不定期抽查。签到册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月月底统计、公布干部职工出勤状况。上班时间有事临时外出的,应向分管领导说明,如遇分管领导不在,应向办公室说明;班子成员有事外出的,应向办公室主任说明,如遇办公室主任不在,应向办公室说明。月考勤表和年终汇总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与十三个月工资相挂钩。
(二)假期。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年休假的人员,由各室自行安排(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干部职工请年休假应当以书面形式写年休假条,一般干部职工的年休假期由科室负责人核准后,报分管主任批准;科长的年休假期经县社分管主任同意后,报县社主任批准。年休假原则上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探亲假可抵事假、病假。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请假。请事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一般干部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需由县社领导审批同意;经审批后的《请假单》由办公室留存。科级干部请事假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办理,事先要向科室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并填写《请假单》审批。请病假者要有医疗单位的病假证明,交办公室存档。
上述任何一种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或续假。倘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事病假期间,其享受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旷工。旷工1天扣50元,旷工3天以上(含3天)不发当月岗位补贴,并视情给予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15天,按公务员条例处理。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全社各科室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拓宽服务范围,努力组织各种收入,不断扩大收入来源,增强自身实力。
2、实行收入统管。全社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由县社统一管理。
3、社属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额入账,不得以收抵支后的差额入账。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小金库。
(二)支出管理
1、县社机关实行核定支出、节支奖励、超支不报销的办法。
2、严格按照财政、财务制度的范围和标准使用,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严格资金管理。付款应有收款单位的合法票证,严禁白条做账和抵库。
4、福利和奖励性支出,参照财政和本社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计入经营成本或其他费用。
5、业务和办公支出按县财政和本社有关规定执行。
6、各项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社里统一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原则上不下拨。
(三)审批管理
1、县社机关所有经费支出先由办公室主任会审后,县社主任审核,再由纪检组长审批。
2、财会人员原则上不得经手各项支出,社务行政开支一般情况下,由县社办公室专人经手各项支出。
(四)内部制约
1、正式报销凭据上须有经手人、办公室主任、县社主任、县社纪检组长签字,方可到财务室报销。
2、县社财务科针对全年财务运行情况应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表,同时报送县社主任、纪检书记审阅。
3、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不得违反规定存放现金, 做好财务状况保密等工作。
(五)违章责任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情况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截留、隐瞒、非法转移收入的。
2、伪造、变造、故意毁坏会计资料或利用虚假会计资料的。
3、违反会计核算规定情节严重的。
4、对不真实、不合法、不符本社制度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入账的。
5、违反财务制度和县社有关规定的。
七、公务接待制度
为了规范接待行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市社机关接待用餐作如下规定:
(一)原则:因工作需要安排用餐时必须贯彻从简、节约、对口接待,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减少和杜绝浪费。
(二)程序:凡需接待用餐必须先到县社办公室填写《用餐审批表》,报县社主要领导审核并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特殊情况来不及或不能填写《用餐审批表》时,须经县社主要领导同意,用餐后由接待人员及时补办手续。
(三)标准:接待标准按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尽量不上名贵烟酒,按需点菜,不浪费、不超标准接待。
(四)接待:接待用餐按照对口接待、分工负责,谁分管谁接待,谁分管谁陪餐的原则,尽量减少陪餐人员。
(五)结帐:接待用餐结帐凭有关酒店的发票、菜单和用餐审批表(三单齐全),并注明经办人、审核人等,报县社领导审批。
(六)未进行登记审批或超出接待标准范围的消费支出,不予报销,由出面接待人员自行支付。
八、用车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县社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降低运行成本,保证行车安全,结合县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县社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调度,确保县社领导工作用车和机关公务用车。为提高用车效率,用车需提前通知办公室。
(二)实行用车登记制度。凡需用车必须提前到办公室办理出车审批手续,报县社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时,须经县社领导同意,用车后补办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三)公车不得私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在非办公时间用车的,须经县社主要领导批准。
(四)车辆实行专职或兼职司机驾驶,若无派车或特殊情况,司机在办公室待命,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车子借给他人(含单位、个人)使用。如有违反,当事人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车辆不运行时,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六)司机要认真搞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容整洁,出车前后要严格检查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七)车辆维修:
1、先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经办公室审核并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往指定地点维修。
2、车辆维修费用(发票),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3、未经同意,擅自送修或拆卸零部件,其费用不得报销;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八)车辆用油:
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实行定额管理,办公室根据出车情况(出车审批单为依据)及行车里程给予充值油卡。
九、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使用与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正常运作,确保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保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设备使用与管理
1、科室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管好用好本室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2、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合理分配使用办公资源,各室所有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由办公室调配,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
3、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玩游戏、聊天、炒股、看视频节目等等。
4、为了节约能源和保护设备,下班离岗时和节假日期间,要关闭计算机等设备的电源。
5、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出现异常,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有关维修事宜,不得擅自拆修或随意送电脑公司维护修理,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6、工作人员应经常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清洁维护,保持办公室良好的通风状态,保证计算机稳定运行。
(二)网络维护与管理
1、计算机网络的维护、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严格执行《行政中心网络管理制度》。
2、计算机的网络属性由办公室统一设置,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
3、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工作人员计算机及其网络应用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三)信息安全与管理
1、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安装杀毒软件,各科室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杀毒软件更新情况,对外来的存贮介质要先杀毒后使用,谨防计算机病毒侵入。
2、重要文件资料要建立备份机制,除保存在计算机的硬盘外,应及时备份到光盘、优盘等其他存贮介质上,以防止文件资料因设备故障或遇病毒破坏而丢失。
3、工作中使用的硬盘、优盘、磁盘、光盘存贮介质损坏不用后不得随意丢弃,应由办公室收回统一销毁。
十、安保卫生制度
(一)坚持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全体人员每天下班,要关好门窗,清理保管好文件资料,关闭电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安全保卫意识,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 同时教育家属子女加强安全观念,恪守家庭美德、社会公德。
(五)每天上午上班时,全体人员要先打扫清理自己办公室卫生,办公物品摆放整齐、美观大方,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整洁,不得向窗外吐痰和丢弃物品。
(六)自觉保持工作区环境卫生,不得乱丢乱摆杂物。
十一、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组织和召集
1、县社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员领导干部或本社有关人员(党员)列席。
2、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由党组书记随时召集开会。
3、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主持,必须有超过半数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4、党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对会议将要讨论的重要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5、党组会议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党组书记应指定专人于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一般问题可在开会时提议;党组成员在来不及召开会议的特殊情况下处理的重大问题应于事后向党组会议报告。
(二)会议的任务和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和领导的决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听取并讨论县社机关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3、听取并审定县社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阶段性工作小结、安排,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4、研究分析本社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内部机构设置以及工作人员的选拔、调动、晋级、晋职、奖惩等重大人事问题。
5、研究决定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6、研究讨论各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重要事项。
7、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加强党组自身建设。
8、其它需要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提出及议事原则
1、属党组议事范围的议题可由党组书记直接提出,亦可由党组成员协商后提出,重要议题的提出在会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2、党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共同决策。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各成员应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3、凡经会议讨论的议题都应按少当选服从多当选的原则作出明确的决议或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不宜急于做出决定的,可于下次会议再议。
4、党组会议议题的决定,凡属在一定时期内不宜公布的以及与会人员在发表的意见,应严格保密。
5、党组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应内容完善,忠于原意,字迹清晰。
(四)联席会议
1、根据需要,经县社党组书记或县社行政负责人提议,可召开县社党、政联席会议。县社党组成员和县社行政领导成员参加。
2、党政联席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研究决定事关党、政共同开展的工作和重大事宜。
3、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由党组和县社联合行文呈报上级党委和政府,印发县社属各部门。
(五)会议决定的执行和督办
1、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各科室都必须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应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党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对会议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2、在执行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时,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党组的决定作出修改时,应及时召开党组会讨论,修改或撤销原决定。
3、党组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属党组成员所主管的科室落实的,由该党组成员负责督查,并向党组会汇报落实结果;属全社各科室应落实的,由县社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党组。
十二、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提高和完善县社领导班子的工作效率,履行好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重要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会议是坚持“集体领导、共同决策、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的领导体制,是县社领导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沟通信息、互通情况、磋商问题、协调工作的会议,是社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是对县社重要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二)领导班子会议由全体班子成员组成。县社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会议需要和议题内容,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的相关部分,列席会议人员由县社一把手确定。与会成员应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
(三)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上午 9:00召开,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决策方为有效。
(四)领导班子会议议题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讨论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决议,并提出贯彻意见。
2、讨论县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并拟定实施方案。
3、讨论决定县社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全员考核、津贴分配、行政奖惩、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
4、讨论决定主管领导权限内不能独立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5、需要在全体领导中通报的重要情况。
6、县社一把手认为应当由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议题由班子成员协商确定。根据会议内容商定会议主持人,并由县社办公室于会前通知与会人员,重要议题要连同有关材料提前 1至 2天通知。会议应按事先的议题议事,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临时动议。
(六)领导班子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议题分项由分管成员负责介绍情况、陈述意见后,班子成员要进行充分的讨论。会议要讲究效率,讨论议题时不发表与议题无关的意见;后续发言人不过多发表与前面意见一致的意见;要尽量避免议题屡议不决的现象。经过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对议题做出明确的结论;对需要再议的重要议题,应提出明确的再议要求。要充分发扬民主,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班子领导的意见发生分歧时,要及时协调,统一认识,如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一般不要急于作出决定,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向县领导汇报,请求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给予指示。
(七)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按岗位职责分工落实,不得互相推诿,要保证会议决定的有效实施。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否定已决定的内容。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错误需要修改,须经党政班子会议重新研究。
(八)领导班子会议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随意泄露。领导班子会议讨论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事项时,本人应予回避。
十三、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中层干部会议制度
(一)中层干部会议是全社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精神和本社重要会议精神,布置县社重大工作,沟通情况,统一中层以上干部的思想认识。
(二)会议由县社党组书记、主任主持。
(三)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重要指示精神。
2、通报县社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通过的重要事项。
3、通报县社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改革方案。
4、部署县社年度工作计划。
5、通报县社重要工作情况。
6、通报县社重大的基建项目、重大经费支出。
7、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四)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审定。
(五)会务工作由县社办公室负责。
(六)会议纪律。
1、全体中层干部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
2、因事不能到会者应书面或口头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否则作缺席处理。请假经同意后,应指定同科室人员代为参加。
十四、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公共物资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县社公共物资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使公共物资发挥最大效用,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办法(其它社有公共物资管理参照执行)。
(一)公共物资购置
1、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由相关科室报县社办公室,提请县社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报县控办采购。
2、日常办公用品原则上实行定点购置,由县社办公室统一采购。
(二)公共物资领用、保管和维修
1、固定资产领用统一由财务登记造册,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维修。县社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随时了解和掌控公共物资使用情况与去向。
2、日常办公用品领用:统一向办公室领取。
(三)公共物资(资产)的租赁
公共物资(资产)如有闲置可对外租赁的,采用招投标方式,必要时事前二天报县纪委,由县社分管领导负责统一对外租赁。
社属科室或人员对公共物资(资产)的租赁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公共物资的维修
公共物资的维修,500元以内的由各科室报县社办公室进行维修,500元以上的具体承办人需到办公室填写维修单,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五)公共物资处置
若公共物资报废或不用需要处置的,各科室必须交回县社办公室,报请领导批准,由县社办公室统一进行处置。
十五、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为保证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会议布置和领导批办的工作得到及时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 督促检查工作职责
1、 做好上级领导、上级部门和县社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2、 负责供销合作总社各类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3、 检查本社年度工作要点及以供销合作总社名义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工作范围
1、 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供销合作总社落实和上报的事项;
2、 上级领导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转供销合作总社办理的公文等;
3、 上级领导以及社领导批示要求查办、阅处、调查、落实、解决的批示件;
4、 其他必须督办落实并报告结果的事项。
(三)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及其网络
县社办公室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协助领导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各科室要重视督查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项目督查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承办各项督查具体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报县社办公室汇总。
(四)督查工作程序
1、 凡属批办、查办件,由县社办公室登记并根据领导批示、文件内容和性质,送交有关科室办理。
2、 县社办公室负责对批办、查办事项的检查督促,防止漏办和延误。各科室对所承办的批办、查办事项,应随时将办理情况告知县社办公室。
3、 承办科室对批办、查办件原则上要随收随办,不得延误;如不能及时处理的要说明原因并尽量抓紧办理。
4、 完结的批办、查办件,由县社档案管理员和经办科室整理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