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和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2010]5号文件和全国、全省政法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严格衔接管控,加强帮扶安置,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衔接,切实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1.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被监所评估确定为重点对象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落实相关人员负责将其接回。其中“三无”人员,司法所收到《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情况通知》后立即向乡镇党委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派人将其接回,解决住处和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其他重点对象由司法所负责组织人员接回,并会同公安派出所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继续做好归正人员排查工作。以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防漏管、防再犯新罪”三防专项活动为契机,组织归正人员走访摸排活动,多途径查找归正人员去向,对查实人员建档登记;对外出流动人员保持联络,加强跟踪帮教;对重点对象落实重点帮教措施。
3.做好人员信息管理软件应用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司法所对归正人员信息核查、反馈和督促工作,司法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定人、定位、会使用、会操作;并通过管理软件继续做好归正人员衔接登记、查找、统计和安置帮教工作。
4.切实落实衔接管理各项制度。要求各司法所根据刑释解教通知书及时全面了解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并要逐一建立帮教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到人,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改造和刑释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对无家可归、无处可去、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要充分发挥过渡性安置基地作用,尽可能不推入社会,放任自流。同时要求各所要建立健全各项登记制度,对于监所寄发的服刑在教核查通知书及时核实反馈,从源头上加强衔接管理,减少脱管漏管,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5.加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的力度。要求各司法所对五年内的刑释人员和三年内的解教人员要底数清、情况明。建立登记名册、完善一人一档,规范档案管理。并及时制定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人,实行“一对一”、“多对一”帮教。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坚持走访制度,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必访制度,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遇到特殊情况,随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做到不脱管、不失控。
二、拓宽渠道,做好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1.落实国家优惠政策,积极提供就业机会。各司法所要广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消除就业歧视,使归正人员依法获得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力,在外出务工、职业中介活动中,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要加大协调力度,把归正人员列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使他们获得政府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要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城镇归正人员和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籍归正人员登记,使他们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及职业技能鉴定。要对吸收、接纳归正人员的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归正人员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有特殊困难的人员给予生活补贴。在危房改造、设施农业、新农合参保等方面多做宣传,给予扶持。
2.加强过渡性基地建设,及时解决归正人员的就业。各司法所要积极协调联系本辖区有条件的企业,争取建立归正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认真落实“导航工程”。使得难以就业的归正人员出狱所后,能有一个暂时栖身的“家”,让他们学技术,对他们进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防止流落街头,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三、创新手段,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程度
1.深入监所内帮教。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建立志愿者参与帮教安置工作的长效机制,发动广大党员、干部、青年和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其特长和职能优势,定期深入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有针对性的帮教工作,促进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
2.做好重点人的帮教工作。要建立完善对危害国家安全、邪教、吸毒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的监督、管控工作机制,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把各种危害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要发动村(居)委会、社会志愿者以及归正人员家属、亲友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活动,教育、示范、引导他们遵纪守法、劳动致富。要把安置帮教工作与创建“平安家庭”活动和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不违法、不涉黑、不涉毒的目标。
3.保障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要动员社会组织关心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推动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和减少未成年人辍学,及时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广泛宣传,进一步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
1.充分认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大意义。做好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改善这一特殊群体民生,实现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要从党和国家利益的全局出发,以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为重,充分认识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切实把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2.加强宣传,培育先进典型。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从事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鼓励更多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支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安置帮教工作快速发展。
3.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工作开展。积极开展回归社会危险性评估、加强和改进衔接、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管控等安置帮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研究。加强对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规律的研究,以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各站、所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相互学习借鉴,推动工作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