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657/2010-12878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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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0-12-01 |
文号: | 雾政〔2010〕50号 |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雾溪畲族乡阳光信访工作制度》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雾溪畲族乡委员会
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0年7月10日
雾溪畲族乡阳光信访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访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完成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各项任务,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制订以下制度。
一、阳光信访工作责任制
(一)书记、乡长的主要职责
书记、乡长对全乡信访工作负总责。负责把信访工作纳入全乡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时提出信访工作指导性意见,亲自阅批和督办重要信访件。必要时,亲自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审定乡信访办提出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建议;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分管信访工作领导的主要职责
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全乡信访工作负主管责任。负责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上级信访工作指标和要求,分析信访形势,具体部署、指导、检查全乡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信访事件;研究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措施,抓好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协调解决信访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三)其他班子领导的主要职责
其他班子领导对各自分管和联系的办公室和村(社区)的信访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检查、指导、督促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亲自协调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信访问题,要主动协调,协同处理。
(四)乡机关各办公室和乡属单位的信访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人要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亲自办理群众来信,亲自接待上访人员,亲自处理信访问题,做到矛盾不上交。
2、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党委、政府工作。
3、明确信访工作人员,在乡信访办的协调和指导下,做好来访接待记录、信访排查分析、信访事项承办和信访事项办理报结等工作。
(五)各驻村(社区)干部信访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亲自接待群众上访,并负责问题的协调处理,做好稳定工作,避免发生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访。
2、切时抓好本辖区的信访工作,保证信访工作有人抓、信访问题有人管。
3、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本辖区的信访问题,确保辖区稳定。
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
1、乡党委、政府每月一次研究信访工作,全年不少于12次。
2、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上级信访工作指示精神,分析信访形势,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的议题由乡信访办提出,由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召开。
2、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信访工作和信访形势分析汇报,研究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进一步明确乡内设机构在协调处理信访问题中的工作职责。与信访问题相关的责任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1、对群众来信和上级交办、转送的信访件,信访办工作人员提出拟办意见后及时报分管副书记阅批。重要信访件由分管副书记呈报主要领导阅批。
2、领导须及时阅批请示件,一般在当天阅批完毕。
3、群众来信访时如遇领导外出或出现重大情况的,应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请示后按领导意见办理,领导回来后须补签阅批意见。
4、领导对自己批示交办的群众来信应及时过问,对疑难信访案件要亲自督办,或牵头协调处理。
5、信访件承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应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办理结束后要向领导汇报调查处理结果。
五、信访工作排查和预警制度
1、做好信访隐患排查预警工作。对可能进行进京越级上访和赴省去市到县集体上访问题要定期进行排查预测,每半月一次滚动排查,每月一次全面排查,由乡信访办梳理汇总上报县信访局。
2、做好不稳定因素超前预测工作。各级“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前,密切关注不稳定涉访问题。乡信访办要提前部署和落实预测工作,做到早分析、早预测、早制订预案,督促责任单位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基层、人员稳定在乡内,确保全国、省、市、县“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的社会政治稳定。
3、做好重要信访信息专报工作。对可能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信息,要及时向乡信访办专报。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的不稳定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六、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约访制度
1、乡党委、政府实行群众来访随时接待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含节假节日)轮流带班制。对带班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带班时段、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公示,做到群众来访随时接待、随时处理。接待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落实由乡信访办负责。领导接待的信访件,由乡信访办负责交办、督办。各责任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交办的处理结果向乡信访办报结,由乡信访办向接待批示的领导反馈,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信访人。
2、坚持每周一次滚动排查和每周一日干部下访约访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对一时不能调处化解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并主动协助职能部门做好调处化解工作。一般情况下对乡干部在“周三”不作其他安排,要求全体干部到村(社区)和企业,现场调处信访问题,并做好登记备案。
3、对乡领导下访约访的信访件,各责任单位必须认真办理,按期报结,乡信访办负责催办、督办,并向参加下访约访的党政领导反馈结果。
七、领导包案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制度
(一)参加包案领导
乡党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加包案。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驻村(社区)干部、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协助领导做好包案调处稳控工作。
(二)包案调处的重点
1、跨办公室、工作片、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
2、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群体性信访问题;
3、“四访”问题(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无理访);
4、其他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三)包案工作的职责
1、包掌握情况。了解掌握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2、包调处化解。牵头协调,以信访人息诉息访为目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3、包解决困难。帮助信访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诚待人,把党和政府对信访人的关心落到实处。
4、包教育转化。关心、爱护信访人,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建立起与信访人感情交流、生活帮助、情况沟通的有效机制。
5、包稳控管理。掌握信访人的思想、行为动态,做好源头稳控工作。
(四)包案调处的程序和方法
1、约见信访人,听取信访人意见;
2、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意见;
3、将处理意见答复信访人。
八、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涉访事件处置制度
1、发生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涉访事件,乡信访办要立即向乡领导报告上访事态及发展情况,并迅速向县信访局报送信息。
2、立即派人到现场宣传《信访条例》,引导上访群众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并选派3-5名代表反映问题。
3、由乡信访办直接通知乡有关领导、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到现场做宣传解释工作或解决相关问题。必要时,请乡主要领导到现场负责接待和解答有关问题。
4、经反复劝导解释,上访人员仍滞留信访接待场所或行为过激、扰乱秩序的,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公安部门依法维护现场秩序。
九、越级上访劝返制度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按上级要求组织劝返安置工作:
1、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或滞留在京的情况;
2、发生赴省、去市集体上访或个(群)访滞留在杭、丽的情况;
3、发生群众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或个(群)访滞留在县政府的情况;
4、发生在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以及其他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上访的情况。
十、信访工作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督查考核的内容是:
1、信访工作列入各分管线、驻村干部全年工作要点情况;
2、建立健全和执行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情况;
3、坚持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下访约访制度情况;
4、改善信访办公条件和保障信访工作经费情况;
5、落实“一室三员”建设情况;
6、开展信访问题定期排查和调处化解情况;
7、预防和减少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措施落实情况;
8、重要信访件调处报结情况。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乡信访办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经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进行通报。
十一、信访资料立卷归档制度
需要归档保存的主要有:
1、上级机关下发的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规定、指示、简报、重要函件等。
2、本乡直接办理或联合调查处理的报结信访件(包括调查报告、处理意见书、结案报告单等材料)。
3、接待来访的等级、记录材料,如信访登记表、接访记录等。
4、乡信访办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规章制度、各类统计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