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云和县门户网站 > 政务大厅 > 政务动态 > 部门信息
 
我县为招投标出台新政策
 


    近日,我县制定出台了《云和县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和处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包括的具体内容。《办法》规定,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列入黑名单记录管理,暂停1-2年在云和的投标资格、招标代理资格、评标专家资格,并在相关媒介上予以告示;一般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停半年至1年在云和的投标资格、招标代理资格、评标专家资格;轻度违反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的行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停半年以内投标资格、招标代理资格、评标专家资格,或给予书面警告教育的处理。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推行资格后审 实现“阳光”招投标 (2008-06-11)
·云和加强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 (2008-05-27)
·在招投标工作中“自主创新” (2008-05-09)
·赤石南北交通码头工程公开开标 (2007-11-20)
·大湾村干部请缨当“陪工” (2007-10-15)
云和县人民政府主办  云和县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浙江联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IE5.5 1024×768以上分辩率浏览本网站 2004—200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