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努力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统一经营工作。 从今年9月开始,在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局会同国资公司先后对县林业局、水利局等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委托、拍租,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林业局出租的国有资产(原金林大酒店),原年租金仅8万元,由县财政局委托国资公司通过县招标投标中心实行公开拍租后,竞拍中标价高达84万元,是原来的10余倍。 目前,林业局、水利局等6家单位的资产已进行了拍租,原租金合计24.468万元,现租金合计109.97万元,递增449%,效果明显。此项资产处置收益全额上缴县财政国资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效地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监管,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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