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拓宽知情权。各村以村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如申请低保、参军、入党、财务等相关事务及时公开公布,让群众充分了解村务运行情况。 二是扩大参与权。各村及时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规范村务运作。如财务支出由村委主任和支部书记联章联签,数额较大的由村两委成员联签或村民代表联签,村里建设项目1万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三是保障监督权。各村建立了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所有村级财务支出都必须经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方可报销。镇纪委定期对各村开展审计抽查,并经常进村入户走访,听取群众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廉洁情况的反映,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掌握情况后及时反馈给村干部,促使他们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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