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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
 


    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风建设体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科学工作机制,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
    一、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必须牢固把握选人用人标准。首先政治上要靠得住。政治上靠得住是对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善于从政治上划清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界限,增强免疫力,扎扎实实做每一项工作;其次工作上要有本事。工作上有本事,就是谋事、干事、成事的能力。党员干部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能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第三作风上要过得硬。作风上过得硬是对领导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欠发达地区”这个实情出发研究部署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积极改进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
    二、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必须铸就一支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组工干部队伍。首先要努力培养组工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是实现“选作风好的人”的基础,组工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考察评价使用干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在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其次要努力提高组工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知人善任是实现“选作风好的人”的根本,组工干部选人时必须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高度的鉴别能力,看人看得全,看得远,看得透;第三要努力增强组工干部的纪律观念。纪律是实现“用好的作风选人”的保证,组织部门要按照《决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健全相关制度措施,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
    三、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必须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首先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要不断改进考察办法,防止考察失察、失实。要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制度和程序,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坚持会议讨论决定;其次要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选准人、用好人的重要保证,要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好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第三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用人理念,摒弃“论资排辈”的旧观念,树立“不拘一格选人才”的思维。要根据我县开展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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