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头镇“五项制度”考核干部绩效 转变干部作风
一是“周查月核年评定制”。“周查”即从镇干部服务农村、发展农村的平时工作入手,以一周为点,进行日常工作检查;“月核” 即以一月为单位,进行每月工作鉴定,建立干部“月绩登记表”,实施动态管理;“年评定” 即以“周查月核”结果为基础,对住村干部年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在内容上具体做到“四查四看四核实”。一查干部是否进村,对村情、户情、人情是否熟悉;二查干部对村发展是否有思路及思路是否符合该村的科学发展;三查干部在引导发展主导产业上所采取的措施、对策是否有成效,村发展是否有亮点,在全镇是否有带动性、示范性;四查干部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和作风,看其是否真正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对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是否及时,所采取的对策是否有成效,是否得到了群众认可,在农村发展过程中矛盾解决得如何,农村社会是否和谐。 二是“一到二诺三评价制”。 “一到”即住村干部把自己的联系卡分发到所住的村、户、人,在联系卡中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二诺”即镇干部承诺在接到办事人的要求后,一般要在一小时内赶到,全面理清办事人的要求,并对办事人进行现场承诺,明确办事的时间。“三评价” 即在事情办结后,对镇干部的服务态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打分。打分实施服务人和被服务人错位制,也就是在办事后,村民根据镇里设计的表格对镇干部进行客观评价后投入评价信箱,评价信箱一月开启一次。 三是“群众听证制”。即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镇、村二级开展听证会。听证会邀请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以及部分村民参加,首先由住村干部对村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村里的重点项目的完成和落实情况进行汇报,然后由参会的有关人员进行无记名的投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住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四方面细化考核力求量化,从而对村阶段性发展成效及村干部的工作成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 四是“成效捆绑制”。即把镇干部和村发展成效进行捆绑,建立导向机制,把服务发展质量绩效纳入镇月绩评定、年度考核,并和住村干部所签定的年度发展目标责任制相结合。实施目标管理,推行住村干部权责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常规性的工作完成情况,镇、村重点工作的成效,亮点工作的创新,产业培育的发展成效。真正做到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来推进工作,用制度管住人、用待遇激励人、用事业激发人。 五是“星级干部评比制”。即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住村干部在村的情况以及服务发展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对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的住村干部授予“星级干部荣誉”称号,星级干部分五个等级,每月评选一次,年终进行总结、总评,对获得月、年星级荣誉称号的干部除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外,还享受评先、评优方面的优先考虑。 (崇头镇作风办)
县工商局“五抓、五促”改进干部作风
一是抓教育,促认识。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将学习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年终评优挂钩,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转变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抓目标,促工作。建立绩效与评优挂钩制度,制定“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将职能一一分解到每一科室、每一岗位,量化到每一个人,促使全局形成你追我赶、分管领导认真抓、全局干部主动干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抓监督,促廉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制度。促使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四是抓执法,促效率。严格依法办事,实行责任追究制。推行案件网上审批制、行政处罚监督制、案源实时报告制等,完善落实涉案财物的移交、保管、处置和监督。促进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五是抓服务,促推进。实行首问责任制,规范服务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办;对缺少相关条件的,责任人给予现场解答,待条件成熟后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理由拒绝办理。践行微笑服务,创建满意机关,促进各项工作良性互动,整体推进。 (县工商局 孟美蓉)
县农业局注重“三个突出” 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突出学用结合。围绕提高和创新工作能力,不定期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切实加强专业、现代经济管理、法律等知识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通过组织到乡镇指导技术、开展网上论坛、研讨交流等活动,促进干部把勤于学习和善于思考结合起来,把抓学习与做工作结合起来,不断解放思想、丰富知识,优化思路、改进工作。 二是突出机制创新。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科、站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局党组与各科站、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等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确保工作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各科站在完成市、县下达的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的同时,结合实际,努力创出1-2项亮点和特色工作。 三是突出工作落实。积极开展以“情系农民,服务三农”为主题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通过创建“群众满意站所”活动,增强基层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意识和能力。工作中,主要围绕我县优势产业发展和主导产业培育,做好全方位的服务工作;加强对事关农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生产、农民负担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注重干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为“三农”服务的本领。 (县农业局 吴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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