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8日起开通试运行云和县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分阶段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电子公文网上交换工作。 1、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其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各类文件,从10月8日开始,全部纳入网上交换范围。 2、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上报县四套班子及其办公室的各类公文,从11月1日开始,纳入网上交换范围。 3、涉密文件仍以纸质形式交换,并按原公文处理规定办理。 4、电子公文交换试运行期间,纸质公文仍按原范围交换。 二、工作安排 电子公文交换试运行期间,由县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和运行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各单位的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云和县电子公文和信息交换管理试行规定》的要求,落实电子公文交换所需的网络平台接入、客户机、电子印章和版式及彩色打印机,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三、工作要求 开展电子公文交换是一项时间紧、要求高、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1、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电子公文交换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电子公文的接收、发送及电子印章的使用等工作,确保电子公文交换安全、保密、准确、及时。 2、各单位电子印章由县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电子印章限于电子公文交换使用,同实物印章具有同等的行政效力。各单位必须按照《云和县电子公文和信息交换管理试行规定》要求,加强对本单位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 3、县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使用单位对在电子公文交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信息中心联系。 4、各单位请将《云和县协同办公系统电子公文交换准备情况调查表》、单位电子公章样式申请单及单位公章印模密封后,由参加公文交换培训人员在参加培训时送交县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联系人:梁超炜 联系电话:5120801)。 附: 1、云和县协同办公系统电子公文交换准备情况调查表 2、云和县协同办公系统电子公章样式申请单 3、云和县协同办公系统电子公章制发扫描单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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