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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涉农价格和 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2〕17号
2008-02-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丽政办发〔2002〕3号)要求,县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的,结合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清理,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把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办成广大农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主要内容
  凡向农民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服务价格或收集项目,都必须实行公示制度,并作为政务和村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农价格和收集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具体标准(价格)、执行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取对象、服务内容 、举报投诉电话等。
实行公示的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为:
 (一)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农村教育、农民建房、结婚登记、计划生育、涉渔收费等;
 (二)农村用电、用水、电信、有线电视等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
 (三)其他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
  三、主要形式
  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采取公示牌、公示栏和收费手册即“一牌”、“一栏”、“一册”等形式进行。
 (一)各涉农收费执收单位应在收费场所设立公示牌,公布本单位所有涉农收费项目的有关情况。
 (二)各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应在醒目处(一般为政务、村务公开处)设立公示栏,公示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涉农价格和收费内容。公示内容由县发展计划、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审核,如有调理的,由以上部门通知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进行更改。
 (三)涉农价格和收费手册,由发展计划局会同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察等部门负责编印,以最直接方式将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内容告示农民群众,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公示栏、收费手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由发展计划局提出经公示协调小组同意后,统一制作。有关费用由乡镇、执收单位自行解决。行政村公示栏的制作费用和统一编制的涉农收费手册印制费用,县政府将作统筹安排,不得向农民收费。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推行,由县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落实。县里选择部分乡镇进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试点。3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4月份在乡镇各行政村普及,5月底前所有乡镇、行政村及涉农价格、收费执收单位,均必须要求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行政村及有关单位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有关单位要结合公示的内容,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对不合理的或标准过高的要及时调整,要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作用,建立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制度。

                            二OO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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