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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机关效能建设 促新型合作医疗
 


      雾溪乡自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以来,依据“九查九评”和“五禁两不准”的要求,先后制订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同岗替代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乡机关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行政效率、机关作风等均有明显改善。

      当全县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之时,该乡党委政府一方面将其作为落实和检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通过机关效能建设中形成的良好作风、工作效率,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该乡先后召开乡领导班子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和村户主会,邀请县合医办工作人员前来讲解合作医疗政策,成立由乡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操作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作医疗工作办公室,组建由驻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等组成的合作医疗工作组,翻山越岭、走家串户开展各项宣传与服务。

      该乡岙头行政村地处深山老林,距乡政府驻地约15公里,人口少,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较差,信息闭塞。由于村民对合作医疗的作用不了解而产生顾虑,消除村民的顾虑是开展该项工作的难点之一,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便亲自带队前往该村进行政策宣传,各驻村干部携带资料,逐家逐户进行讲解……现已有170多人自愿上交合作医疗经费,超额完成县、乡下达的任务。目前,该乡其它行政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也在顺利进行当中。

      与以往工作中出现拖拉、疲软等问题所不同的是,今年雾溪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呈现自觉、自愿、合作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干群关系是该乡机关效能建设显成效的又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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