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州晚报》2005年09月28日报道 通讯员 徐会 日前,云和刑侦大队预审中队在受理陈某、李某等人盗窃、抢夺案时粗粗一看此案,就可了结,但侦查员在详细审阅案件材料并认真分析案犯作案特点后,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隐瞒案件之嫌。办案民警通过对本地区同种手段作案的抢夺案件进行梳理,并结合治安部门对二手机管理的信息获得启发,在景宁刑大的配合下,通过对二手机阵地的调查和布控,掌握了陈某、李某二人流窜作案的相关证据。
此后,云和、景宁两地警方联手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进行审讯。在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面前,两犯罪嫌疑人交代通过网上联系,事先预谋由陈某、李某以挑选手机为由实施抢夺,并让另外两名在逃犯租用小车在手机店门口接应逃跑。当日傍晚18时许,陈某等四人结伙窜至景宁县鹤溪镇某手机店内,抢夺到两只价值近六千元的新手机。作案后,四人驾车潜逃回云和,分别将手机低价典当给二手机店和低价卖给同村人。现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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