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预审中队民警和看守所狱侦民警联合,通过狱内审讯深挖,破获了多起盗窃案件,涉案价值达十五万元。
今年2月份,县公安局抓获了涉嫌盗窃农用车的犯罪嫌疑人范某某(龙泉人)、毛某某(云和人)、江某某(云和人)。刑侦大队预审中队民警在审理该案时,发现这三名犯罪嫌疑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且作案手段娴熟、属于团伙作案。经过民警细致地审讯,该犯罪团伙交代4起盗窃农用车的犯罪事实后,个个不再开口。但侦查人员认为该盗窃团伙极有可能存在其他案底,于是转变侦查方式,通过串并,发现景宁、松阳也发生类似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畏罪和恐惧心理严重,情绪极不稳定,在预审中队民警和看守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犯罪嫌疑人江某某交代了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其伙同范某某毛某某流窜至景宁、松阳、云和等地盗窃13辆手扶拖拉机和其他农用车,并以低价销往龙泉、浦城等地的犯罪事实,并检举了同案犯单独盗窃2辆拖拉机的事实。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江某某还交代其伙同毛某某于2002年7月爬墙入室窜至其外婆家盗得现金1300元的犯罪事实。经过外围调查,案犯交代的案件全部属实,涉案价值达15万元。
现此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提请逮捕,有关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