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县将率先在县中山街、新建路、南山小区推行垃圾袋定时定点投放制度。此制度的推行将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制度规定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云和县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天将生活垃圾袋装并扎封袋口,在听到收集音乐后(早上6:30—8:30,中午12:30—14:30,晚上19:00—21:00)将垃圾自行投放到垃圾收集车内,严禁不按时或随地乱扔垃圾。对不能袋装的垃圾(建筑垃圾除外),应自行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倾倒,或委托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清运部门对定时定点投放的垃圾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维护管理和定期消杀工作。 此外,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监察力度,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或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人,依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和县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责令其纠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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