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民异地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丽委[2008]1号)和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全市农民增收六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县农村低保人数将比上年扩面50%。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要求,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以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5月14日,召开了全县低保扩面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村建立低保扩面领导小组,制定乡(镇)长负总责,驻村乡干部、民政救助工作站、村委会各司其职的农村低保扩面责任制,规范操作程序,严把审查关,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突出开好村民代表评议大会,全面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到村入户,搞好收入测算, 同时对所有的低保对象分别进行村、乡(镇)两级张榜公示,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低保扩面工作“透明操作”,保证年收入在18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 重度残疾人及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智力残疾,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和综合残疾人员; 其他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进入低保救助范围。 目前,经村、乡(镇)、民政局三级审定公示,全县共有831户,1229人进入此次农村低保扩面范围,农村低保人数比上年扩面51.77%。7-12月需支出低保救助资金58.2167万元,其中县财政支出52.395万元(90%),乡(镇)支出 5.8217万元(10%)。人均补差额为78.95元.。从而进一步扩大低保覆盖面,提高了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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