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四川汶川大地震赈灾捐赠资金物资的监管,保证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中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精神,日前,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等单位募集、管理、使用四川汶川大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县民政局积极落实五项措施配合审计工作: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二是按照审计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审计组提供此次地震灾害以来开展社会捐赠活动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三是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事,认真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统计、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捐赠接收工作合法、规范、有效;四是接受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信息;五是不断完善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确保救灾款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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