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新荣及各政府部门、乡(镇)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会议认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条例》的迫切要求,是优化我县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学习贯彻《条例》,保证《条例》的全面正确实施;要继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实现政府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要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要指导做好本部门下属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梳理工作;要从组织、人员、措施、经费等方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领导、投入,强化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