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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规范干部人事制度 把好选人用人关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五年多来(以下简称《条例》),我县一直高度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结合实际着力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推进了干部工作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县努力发扬和扩大民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全面体现和牢牢把握党的干部政策、干部标准、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始终以《条例》规定为标尺,严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三个关口。结合县情实际严格履行推荐程序,专门制定了《干部考察基本情况表》和《干部考察口头推荐情况汇总表》,坚持书面推荐和口头推荐相结合,实行定向推荐、全额推荐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推进了干部推荐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落实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等制度,认真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现实表现,努力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任能,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干部决定任用环节中,县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县管领导干部任免实行县委常委会票决制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云和县委全体会议讨论任用干部表决办法》,严格按票决程序选任干部。2002年以来,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县委召开53次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人事818人次,共提拔干部213人,交流干部326人,撤降职领导干部5人。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我县还深化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为重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于2002年、2004、2007年先后开展了三次较大范围的公开选拔工作,共拿出21个副科以上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拔,其中将县水利局总工程师等4个业务性较强的岗位面向全市进行公开选拔。去年,还将公开选拔运用于县管后备干部的遴选,采取组织推荐、民主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优化调整全县县管后备干部队伍,促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进一步提升了选人用人的质量。近年来,我县新提任的县管副科级领导干部均从县管后备干部中产生。认真抓好县乡机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台并认真实施《关于加强县乡机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的意见》,2002年以来共对352名股级干部的任免进行审批。
    2002年以来,县委坚持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为整个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了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等制度,做到凡提任必公示,严格把好试用期满考核关,2002年以来共对18件次公示举报件进行逐件调查核实。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5年来共对48名党政“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前在被审计单位发布审计预告,便于群众监督,及时提出审计结果运用建议,有效落实群众的监督结果。同时积极推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切实保证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长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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