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政协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情况评议活动的通知》,对评议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这次评议活动的主体是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评议的主要对象是县政府30个部门单位,主要内容是这些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政建设等情况。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将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对受评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受评单位将对评议中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评议活动从8月上旬开始到9月上旬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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