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将至,我县对汛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四个有”的具体安排。
一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有监测人。我县有5个AB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22个C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该县把22个C类地质灾隐患点也纳入AB类管理,年初都已在 27个点所在乡镇的村落实了监测人,明确了监测人的职责和任务。
二是巡查工作有计划表。汛前,我县对全县AB类及部分村民集聚较多的C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了巡查日期,由局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地矿科和基层国土所干部及乡镇分管领导一起,从5月16日开始到7月29日止,对全县16个地质灾害点定期进行巡查。
三是县与乡镇签有责任状。责任状中规定了地质这灾害防治的政策宣传,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汛期检查,非常时期值班制度等7项工作。
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经费。县财政安排一定的经费,同时乡镇在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和应急排险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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