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了考核乡镇、部门2006年度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干部工作情况,县委、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乡镇、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云和县2006年度乡镇、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云委〔2006〕7号)进行。
2、县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照《中共云和县委2006年度县管领导干部考核意见》(云委〔2006〕6号)进行。
3、一般干部的考核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进行。
三、考核组织
(一)乡镇、部门综合考核
1、业务工作
部门业务工作由县考核办人员和县委、县政府特约督查员组成考核组,对三类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组确定时间,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勘察等形式,依据部门年度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和业务工作目标组织评分。
乡镇发展状况考核由县考核办具体实施,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局、经贸局等相关部门提供指标体系数据,按考核办法计算得分。不再组织考核组到各乡镇考核。
2、招商引资工作
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根据考核办法提出考核结果。
3、深化项目推进年工作
由县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办法提出考核结果。
4、信访工作
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办法提出考核结果。
5、创建平安工作
由县建设“平安云和”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办法提出考核结果。
6、重点工作专项督查
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已实施的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结果作为评分依据。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实施的重点工作督查情况,作为评分参考依据。
7、组织测评
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和乡镇对乡镇、部门工作进行测评。测评工作将按照分类、定档、量化原则进行。
8、加分项目
按规定程序办理。
9、“一票否决”项目
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三项工作在县考核办统一协调下,由县纪委、综治委、卫生(人口和计生)局组织考核,提出考核结果。
(二)县管领导干部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三)一般干部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考核要求
1、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云委〔2006〕6号、7号文件进行,对一些定量工作要查原始数据和原始材料。
2、各乡镇、各部门准备好工作总结和备查材料。
3、各乡镇县管领导干部写好个人年度工作报告,一式两份。
五、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从2007年1月初开始,各考核组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
六、各类先进的评比
(一)县级优秀公务员与先进工作者评比
1、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参加县级优秀公务员评选(占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参加县级先进工作者评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县级先进工作者评选(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县级优秀公务员评选)。
2、县管领导干部符合下列条件,确定为2006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⑴参照管理机关序列考核得分前3名、推行管理机关序列(包括有关事业、企业单位)考核得分前5名的正职;⑵机关部门各系统考核得分前几名的副职(按实有副科实职人数12%左右比例确定);⑶一类乡镇机关考核得分前3名和二类乡镇机关考核得分前2名的正职;⑷各乡镇机关考核得分第1名的副职。
3、一般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先进)等次且政绩突出者,由单位推荐、系统联评产生县级优秀公务员与先进工作者。各联评牵头单位要按时将名单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批(各系统、各乡镇名额分配见附件)。
4、教育局、文广出版局、卫生(人口和计生)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由各主管部门按总人数5%的比例组织评选(享受县级先进称号);其它部门事业编制人员县级先进参加系统联评。
5、人事管理关系不在云和县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县级先进评比。
(二)县级先进集体的评比
各类县级先进集体的评比按云委〔2006〕7号文件执行,相关单位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评比结果报县考核办。
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考核单位和被考核单位之间一律不准借各种名义相互请客送礼、宴请吃喝。严禁考核工作人员收受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监督,开展专项检查,一旦发生违纪行为,将作严肃处理。
附件:《2006年度县级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27日
2006年度县级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
系统名称 |
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 |
牵头单位 |
|
一般干部 |
副科领导干部 |
|
综合部门 |
6 |
2 |
县委办 |
|
党委工作部门 |
4 |
2 |
纪检委 |
|
群众团体 |
3 |
1 |
总工会 |
|
财政计划部门 |
12 |
3 |
财政局 |
|
工交部门 |
4 |
2 |
经贸局 |
|
农业部门 |
7 |
3 |
农业局 |
|
社会事业部门 |
6 |
3 |
文广出版局 |
|
政法部门 |
15 |
2 |
政法委 |
|
乡镇 |
16 |
14 |
组织部 |
|
合 计 |
73 |
32 |
|
注:1、乡镇一般干部优秀公务员:云和镇3名,其它乡镇各1名;乡镇副科领导干部优秀公务员确定为各乡镇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副职。
2、部门副科领导干部优秀公务员由县委组织部考核评定。
主题词:考核工作 2006年度目标责任制 干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