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浙委办〔2006〕68号)和《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意见》(丽委办〔2006〕8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云和县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现行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狠抓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综合改革、优质服务、村民自治,落实部门责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十一五”期间及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我县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人口和计划生育任务更为艰巨,主要体现在:国家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愿望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难,基层基础薄弱,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等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群众“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仍然存在,计生队伍力量不足,素质偏低,经费投入不足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等保障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一些部门和领导对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低生育水平不稳定和反弹压力进一步增大。因此,各单位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优势,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推进云和县新农村建设,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二、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综合治理,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社会经济环境。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工业园区要把计生协会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工作之中,继续深化新家庭计划活动,开展计划生育法治、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出生缺陷干预、生育文化、少生快富、社会保障、家庭文明建设等工作,制订并完善有利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土地、企业、社会保障、劳动、教育等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协会要在拟订宣传独生子女户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及人口计划生育保险方面发挥作用。
(二)推进依法管理,开展民主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口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生育意识,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要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明确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村委会主任主管,村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妇联主任、计生管理员日常管理,党员、协会理事、会员、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网络。要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完善“村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群众作主人”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轨道。
(三)深化宣传教育,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工业园区要建立完善“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载体创新,资源共享,群众参与,保障到位”的宣传教育新机制。在内容上要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计生科普知识为主的宣传教育;在手段上要以创建生育文化特色园区,深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及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为载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广告牌等媒体和各类宣传品,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好的宣传服务;在对象上要扩大宣传面和有针对性,对不同的对象要有不同的宣传教育内容,重点是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综合宣传教育;在形式上要讲求多样化,多搞参与式、启发性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总之,要突出围绕转变群众婚育观念这一核心,开展多层次、个性化、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四)进一步开展民营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难题。开展民营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是协助政府管理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集贸市场,通过建立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集贸市场计生协会,利用计生协会组织网络联系流动人口和组织流动人口,是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题。各单位要支持民营企业计生协会工作,帮助民营企业计生协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民营企业计生协会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领导,把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分管计生协会工作,并落实一名专职副会长,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要将一些不宜由政府直接出面但又适合计划生育协会去做的工作,放手让计生协会去做,并帮助计划生育协会协调有关部门,发挥部门力量,支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加强计生协会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宗旨教育和“争做育龄群众的贴心人”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适应形势需要的群众工作队伍。县财政和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项用于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的项目服务活动,确保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18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工作 协会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