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云和县门户网站 > 政策法规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6年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加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
    要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善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扩大利用外资和县外内资规模加快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文件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提出、研究、论证、包装及申报工作,为2006年招商引资工作开好头,打好基础。
    二、项目领域
    1、工业园区整体包装招商项目及产业招商项目,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物流中心及三产配套设施等建设类招商项目。
    2、现代农业、创汇农业和以种植、养殖业为原料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等招商项目,利用本地特色优势资源开发渔业类、农产品类、食品工业类招商项目。
    3、水利、水电、矿产资源开发等招商项目。
    4、现有企业的技术升级、增资扩资、产业提升、产权改革等工业项目,尤其要重视提出一批民营企业嫁接外资及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对外融资招商项目。
    5、商贸流通、市场建设等新建及现有商贸流通企业的资产重组、产权改革等对外招商项目。
    6、交通、城市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类对外招商项目,包括现有资产的产权出让、模拟收费融资等对外招商项目。
    7、宾馆、酒店、旅游设施开发类对外招商项目。
    8、可市场化运作的社会发展类对外招商项目。
    三、项目要求
    1、项目投资规模一般要在内资500万元以上,外资50万美元以上。
    2、经济技术条件优良,符合环保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发展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城市规划的要求。
    3、申报项目的数量要求:县招商引资重点乡镇和部门报送2个以上项目,其他各单位报送1至2个项目。
    4、上报的项目要完成可行性研究,或已落实项目规划方案及配套政策等项目前期工作。各单位在项目报出前要组织相关论证工作,保证提出的项目有较好的质量、较高的可操作性和较强的投资吸引力。
    5、对上年度已经提出的招商项目,各单位也要重新进行检查落实。确需继续提出对外招商的项目,要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不具备招商条件的项目,要坚决删除。切实保证项目的质量,提高招商的实际效果。
    四、项目申报办法
    1、各单位负责提出、研究、包装、汇总招商引资项目。
    2、按格式要求填写《2006年云和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荐表》。
    3、2006年推出的招商项目请采用书面形式,于2006年2月15日前上报县招商局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联系电话:5122580)。
主题词:经济管理  招商引资△  项目  通知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云和县人民政府主办  云和县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浙江联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IE5.5 1024×768以上分辩率浏览本网站 2004—200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