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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云和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云和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的通知
云和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云和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5〕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5〕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5〕47号)精神,为便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即日起正式启用“云和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云和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
主题词:文秘工作  印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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