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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关于云和县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5〕105号


云和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关于《云和县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做好信用社区创建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主题词:金融  信用社区  通知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云和县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为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促进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指导全县“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创建“信用社区”活动,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落实国家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对企业下岗工人再就业、社区居民自主创业和个私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倡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普遍增强居民的信用意识,改善社区信用环境,促进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思路

1、以创建“信用社区”,开展社区居民信用等级评定,发放小额再就业贷款和个私经济担保抵押贷款为主要载体,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地开展创建工作。

2、必须始终维护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和农村信用社的自主经营权,坚持社区居民自愿申请和按规定使用贷款,信用社自主决定贷款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3、“信用社区”创建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社区组织,充分发挥当地党政和社区组织的创建主体作用,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创建之路。鉴于社区居民构成情况复杂、经济实力和信用观念差异性大等实际问题,2005年着重做好创建“信用社区”试点,积极探索创建工作方式方法,总结创建经验,再逐步推广。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云和镇政府和社区组织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群众的宣传发动和协调工作,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和处理,对恶意破坏社会信用秩序和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配合司法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并积极主动地协助信用社做好社区居民的资信调查、信用评定和居民贷款管理工作。云和镇政府要切实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县人民银行负责做好创建活动的指导督促工作。县信用联社信用社要认真做好创建社区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切实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好具体实施工作,要落实好优惠政策,简化贷款手续,改进信贷服务。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制定出台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信用社区”创建实施办法、社区居民信用评定办法、信用居民贷款管理办法等制度,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加强对创建过程的指导和管理,严格创建达标验收制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创建一个。

3、建立机制,防控风险。要正确处理好创建“信用社区”与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一要建立与“信用社区”相适应的信贷担保、抵押机制。区别不同的贷款种类,采取个人信誉担保、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小型企业贷款担保公司担保和不动产抵押等多种信用保障方式,灵活选择使用。担保公司对社区信用户的贷款担保收费应按照再就业小额担保基金担保的收费标准予以优惠。抵押担保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自主决定是否要评估、保险、公证等事项,登记部门应予认可。二要落实贷款管理责任制,确保贷款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通过提供信贷服务,解决社区居民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三要建立贷款协管员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聘请若干名为人正直、处事公正、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的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为贷款协管员,建立合理的协管制度,充分发挥协管员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4、建立和完善居民信用档案,加强个人资信数据资料管理。对居民的资信档案,信用社要按户建档管理,及时记录和修正居民的信用活动情况和相关信息变动情况,以加强个人信贷征信管理。

5、深入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发挥当地党委政府和社区的舆论导向作用,农村信用社也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宣传,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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