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国庆及十七大前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丽安委会〔2007〕5号)精神,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和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的安全生产工作,县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按照县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和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委〔2007〕4号)要求,检查各乡镇、各部门与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与落实情况,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和落实情况等。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公共集聚场所、国庆旅游等安全情况。 二、组织形式 本次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由县政府统一部署,组成6个专项督查组,分别由县政府领导带队,按系统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督查,并对各乡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督查道路交通、消防、重点工程建设安全和云和镇、安溪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牵头人: 王 峻 常务副县长 邢春苗 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负责材料汇总)、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 第二组:督查农业、林业、水利安全及石塘镇、云坛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牵头人: 王新荣 副县长 陈伟忠 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负责材料汇总)、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 第三组:督查建筑施工、环境保护、旅游景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及紧水滩镇、赤石乡、大源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牵头人: 金春雷 副县长 邱长书 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建设局(负责材料汇总)、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 第四组:督查交通公路建设、康庄工程建设、水上交通、民政福利企业安全及崇头镇、黄源乡、云丰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牵头人: 胡伟忠 副县长 宋志伟 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交通局(负责材料汇总)、县民政局、县安监局。 第五组:督查教育、卫生、文化安全及朱村乡、雾溪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牵头人: 孙文喜 副县长 丁祥福 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负责材料汇总)、县卫生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 第六组:督查工矿商贸企业、财贸、金融、国有资产安全及大湾乡、沙铺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牵头人: 蓝先芬 副县长 吴 莹 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经贸局(负责材料汇总)、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人民银行、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三、时间安排 2007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共五天。请各组牵头人负责组织成员单位的领导及专业人员(专家)对相关行业、领域和乡镇进行督查。请各督查组负责材料汇总的单位将督查情况汇总书面材料于9月29日前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汇总后报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问题多、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公共集聚场所、旅游景点的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对没有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或排查工作不够扎实的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补课”,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请各督查组精心制订督查方案,深入乡镇、部门和基层单位开展督查活动,务求通过督查,排查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解决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云和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监督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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