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部署,决定在全县市区范围内试鸣防空音响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07年9月15日下午15时00分至15时33分。其中15时00分至15时03分为预先警报;15时15分至15时18分为空袭警报;15时30分至15时33分为解除警报。 特此公告。
云和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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