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 2006年3月10日)
为深化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着力解决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金融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结合云和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加投入,调整结构,大力支持主导产业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1、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提高全县农业贷款在当年新增贷款总额中的比重。农村信用社要按照新增农业贷款占比不低于70%的目标,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发展银行要调整职能定位,拓展业务范围,加大对粮油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和龙头企业等项目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云和雪梨、食用菌、生态名菜、高山无公害蔬菜以及板栗等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类农产品营销大户的信贷支持,提升农业产业层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进一步扩大信贷范围,增加授权授信额度,着力支持木制玩具和金属加工两大主导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担保组织建设,不断创新担保抵押方式,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通过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加快推进农民就业和居住转移,全面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 3、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围绕“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重点增加对农田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电通讯、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缓解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围绕“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继续加大对中心镇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增强城镇的辐射功能,在城乡互动中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4、增加对农村助学贷款和消费信贷的投入。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重点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经营机制灵活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信贷支持。积极探索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快速增长的新方式,建立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努力拓宽农村消费渠道。结合中心村镇建设,积极开办农户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不断推出新的信贷品种,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深化改革,坚持创新,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5、巩固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要加强对央行专项票据兑付工作的管理,着力抓好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科学管理机制的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继续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动员涉农资金、农村社保资金等存入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大财政性存款的支持力度。要加强与邮政储蓄机构的协调,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不断壮大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实力。 6、完善贷款风险定价机制,推进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切实利用好贷款浮息政策,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着力提高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能力,不断推进信贷方式和贷款品种的创新,以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信贷需求。农村信用社要按照央行规定的贷款定价模板,制定切合实际的定价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合理确定差别利率,切实解决贷款利率“一刀切”和“一浮到顶”问题。 7、疏通支付结算渠道,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认真做好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和“一户通”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各国有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推广银行卡在农村的使用,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大力发展电子货币和网上银行业务。农村信用社要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大力推进“丰收卡”的发行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三、总结深化,加强管理,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继续深化“信用村镇”建设,全面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认真总结“信用村镇”创建经验,进一步规范管理,把评定信用户、创建信用村作为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有效载体,在全县农村全面组织实施。对评定时间已超过两年的信用户要全面组织年审,进一步扩大评定范围,并根据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户生产经营实际需求,适当提高贷款授信额度,着力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并通过深化信用创建,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正确引导农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断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村乡风文明。 9、创新“信用社区”创建模式,支持农民进城就业。大力支持“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工程”建设,坚持“一区一品”的创建模式,积极开展“信用移民小区”创建活动,重点解决进城农民住房贷款和经营创业金融支持问题,促进下山农民安居就业。 10、加快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建设。以市场导向和商业运作手段,着力推进农村信用担保组织建设,采取财政注资和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以及民间资金等多方入股的方式,组建农村信用担保公司,重点解决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业大户和营销大户由于抵押物不足而导致的贷款难问题,增强他们对农业生产的带动能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11、统一规范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工作。针对当前信用评级市场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运作不规范,以及多头评级、互不承认的混乱局面,按照“行政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对全县信用评级市场进行规范,做到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管理,以提高评级结果的可比性和权威性,增强社会公信度。加强对评级结果的推广应用,提高企业的信用品牌意识,增进银企合作,促进企业信用建设。 12、加强信贷征信系统管理,充分发挥系统功能作用。各金融单位要加强宣传,注重对企业和个人征信成果的合理利用,将查询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报告列入贷款审查的固定程序,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对企业和个人重要经济活动的影响和规范,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为信贷投放和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逐步将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引入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 四、深入宣传,加强执法,不断优化农村金融法制环境 13、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形势宣讲活动,深入农村开展金融知识普及、金融法制宣传、人民币反假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农民的金融知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14、加大依法“清非清欠”力度。要充分发挥金融巡回法庭的职能优势,建立和完善科学运作的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县农村深入开展清收不良贷款和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有力保护金融债权。 15、建立“黑名单”通报制裁制度。建立辖区金融失信客户“黑名单”通报制度,联合各金融单位采取银行信贷、支付结算和其他金融服务项目制裁手段,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与司法、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的协作,逐步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失信惩戒体系。 五、完善机制,加强协调,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传导环境 16、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和改善货币政策“窗口指导”,充分发挥信贷政策、利率杠杆以及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和手段的作用,引导资源有效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努力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果。 17、建立良好的银政、银企和银银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工作汇报制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制度、行长联席会议制度、银企座谈会制度和联合调研制度,构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增进政银企的协调与合作,为经济金融的协调运行和良性互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8、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工作。建立辖区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监测评估体系,重点加强对跨市场、跨行业、跨地区的风险监测,开展金融稳定评估,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主题词:金融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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