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云委〔2002〕13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经研究,认定云和县绿林工艺品有限公司、云和县玉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为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主题词:农业 龙头企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