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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和县创建浙江省教育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云和县创建浙江省教育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发〔2005〕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创建浙江省教育强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主题词:教育  工作  方案  通知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云和县创建浙江省教育强县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开创我县教育工作新局面,实现2005年创建“浙江省教育强县”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扎实做好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的快速提升,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努力形成欠发达地区鲜明的县域教育特色,为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任务

1、省教育强县25项指标中所有指标都达到“基本”达标以上,至少有22项指标达到“达标”以上。

2、坚持“软件从严、硬件从实”的原则,务求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工作项项落到实处。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加大宣传力度,对“创强”工作再宣传、再发动、再鼓劲,形成全社会“创强”合力。二是责任分工要到位。围绕强县标准,根据岗位职能,科学合理分解指标,逐项逐条落实责任,条块分工协作,营造全社会“创强”合力。三是工作措施要到位。理清“创强”工作思路,全面兼顾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攻克薄弱环节,建立务实高效的“创强”运转机制。四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健全“创强”组织领导机构,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切实抓好指导、协调工作,加强“创强”专项督查考核,完善奖优罚劣的“创强”考核评价机制。

3、继续做好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安溪乡、云坛乡准备申报省级教育强乡(镇),黄源乡、大源乡准备申报市级教育强乡(镇)。

4、切实做好申报、迎验工作。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自查自评报告》、《达标情况说明》和《申报表》。精心搜集、整理“创强”基础材料,要求组卷齐全规范、内容对口详实、数据准确可信、装订美观、查阅方便。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落实办学责任,抓好各项工作。

1、在11月上旬前做好下列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数据、依据、原始资料,包括近三年内乡(镇)财务决算报表。

近三学年教育事业年报资料及教育经费年报资料;

乡(镇)所辖学校有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会议活动记录、文件及组织有关面向学校中小学生的活动、比赛情况的材料,要整理成册;

反映“事业发展水平高”的“两基”档案和学籍管理材料;

反映创建教育强乡(镇)、创建省示范性(重点)学校、实施高标准高质量“普九”、扫盲情况的材料;

填写《教育强县申报表》,写好乡(镇)自查自评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一份留底备查。

2、检查有无拖欠教师工资(包括各项政策性补贴)现象,有此现象的应一次性全部补足,并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校容、校貌的整治工作。

4、继续做好撤并基础薄弱学校和“麻雀型”学校工作。

5、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所辖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添置所需经费。

(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提高效率,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1、县府办

调整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的办学职责。

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县、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重要职责,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11月上旬前提供上述2个方面的基础材料。

2、教育部门

牵头主管创建省教育强县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职责。

做好省教育强县自查、申报、材料准备、迎验工作,以及部门间的协调和对乡(镇)、学校的指导、督查、落实工作。

3、财政部门

财政对教育拨款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教师工资(包括各项政策性补贴)、生均公用经费、学校改造与建设资金等三项经费落实。

依法足额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并做到专款专用。

11月上旬前填写好《教育强县申报表》中表E“教育经费”中的所有数据,并督促乡(镇)填好《教育强县申报表》中的相应栏目的数据;准备好“一个为主”、“二个提高”、“三个增长”的计算依据及原始资料,包括20032004年财务决算报表及2005年的预算报告。

11月上旬前提供全县及各乡(镇)近年来城乡教育费附加的收、管、用情况的书面材料,提供近三年来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增加教育投入方面的举措、实绩及今后打算的书面材料。

会同县教育部门落实添置中小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所需经费。

4、发展和改革部门

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优先审批教育重点项目。

11月上旬前提供上述两个方面的书面材料。

5、建设部门

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要充分考虑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调整的需要,将其纳入城市(集镇)总体规划。

建立完善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学校项目建设有关办证费用根据政策予以优惠。

11月上旬前提供近三年来反映上述三个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

6、国土资源部门

负责学校建设用地的审批、征用等工作。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有关规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

乡(镇)、村过去捐赠学校办学的土地、房产等,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帮助补办手续。

11月上旬前提供做好上述工作相应的基础材料。

7、人劳社保部门

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

扩大教师来源渠道,对招收录用非师范大中专毕业生予以政策保证。

11月上旬前提供近三年来做好上述工作的书面材料。

8、公安部门

负责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预防和杜绝中小学在校生违法犯罪。对全县近三年来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分析,并出具相关证明。交警、消防部门也要对乡(镇)和学校组织学生活动中有否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进行一次摸底,出具相关证明。

对各乡(镇)中小学校整理学生户口名册、查户籍来源及去向给予密切配合与支持,提供免费服务。

9、工商部门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门口设立的无证摊点进行彻底清除。

10、卫生部门

负责对学校食堂卫生、师生饮用水、校内小店等进行一次健康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校门口摊点进行一次清理。

11、文化广播新闻出版部门

负责对学校周边的游戏室(网吧)、歌舞厅、台球室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

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各类文化体育场所要向学生优惠或免费开放。

11月上旬前提供反映上述两个方面近三年情况的基础材料。

12、物价、纠风部门

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杜绝学校教育乱收费。

11上旬前提供近三年来全县中小学规范收费情况的基础材料,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五、工作安排

整个“创强”申报、迎验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指标分解(200515月)。此阶段工作重点:

1、对照25项指标,逐条分析我县的基本现状;

2、分乡(镇)细化指标,基本弄清各乡(镇)的教育状况;

3、列出重点、难点提请领导研究,拟定未“达标”指标的整改措施;

4、对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及专用教室情况进行调查,排出教学装备添置初步计划;

5、初步与省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并邀请省、市教育部门前来考察、指导;

6、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创强”迎验经验。

第二阶段:查漏补缺,完善提高(2005610月)。此阶段工作重点:

1、建立和健全全县及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创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2、全面落实安溪、云坛、黄源、大源四乡的“创强”工作。

3、完成乡(镇)自查自评报告及有关工作用表,归类、编集基础材料;

4、完成县自查自评报告送审稿及填报工作用表初稿;

5、初步完成25项评估验收指标的基础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6、基本完成录像片、画册及教育发展“十五”图版;

7、扎实细致做好2005年度教育年报工作;

8、召开创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汇报前期工作情况,审议《自查自评报告》初稿;

9、基本完成学校整修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10、邀请省、市政府督导室领导来本县检查、指导。

第三阶段:创建申报,迎接评估(20051112月)。此阶段工作重点:

1、《自查自评报告》、《达标情况说明》及《申报表》定稿,报市政府批准并报送省政府;

2、各乡(镇)完成《自评报告》、《申报表》及基础材料的核实校正工作;

3、县、乡(镇)两级所有材料全部装订完毕,要求格式统一,整齐美观;

4、召开创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迎验”工作,有关部门准备好汇报材料;

5、落实好“迎验”工作分工负责岗位责任制;

6、召开乡(镇)主要领导会议及校长会议,全面部署“迎验”各项工作;

7、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营造浓厚的“迎验”氛围;

8、确定省评估验收的受查乡(镇),并进行重点指导;

9、安溪、云坛、黄源、大源分别接受市、省教育强镇(乡)评估验收;

10、对全县各乡镇、相关部门、学校的“迎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迎接省级评估验收前全面整改到位;

11、接受省对教育强县创建工作的评估验收。

 

附件:浙江省教育强县评定操作标准

                         浙江省教育强县评定操作标准

 

一、事业发展水平高

1、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程度达到省高标准高质量“普九”要求,“三残”儿童少年、外来民工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和学习有困难学生能够同步接受义务教育。

2、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3、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4、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5、高中段招生中中等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50%

6、省教育强镇数达到乡镇总数的60%

7、初中、小学达到省标准化学校要求的比例不低于85%;各类学校中有一定数量的省示范性学校。

二、条件保障实力强

8、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

9、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人均教育经费水平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0、三项经费落实情况好。①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实际收入水平(含国拨工资;地方出台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奖金)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级别水平。②生均公用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③学校改造与建设资金由县统筹、落实。

11、依法足额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并做到专款专用。

12、加强中学教育收费管理,教育收费行为规范。

13、消除危房、破旧校舍和薄弱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班干部额按规定得到控制。

14、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专用多功能教室、体育场地、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电教设备、图书和计算机配备达到国家或省定标准。

15、小学、初中、普高、职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分别取得大专、本科学历比例都能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16、校长和教师都能参加在职岗位培训,已经涌现出一批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

三、管理水平层次高

17、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两级政府的职责落实。

18、不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努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加快高中段教育发展和改革步伐。多元化、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规范,管理网络健全。

19、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和校长任期制。

20、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每一所学校环境优美、整洁,有良好的校风、校纪。

21、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依法开展各项教育督导活动。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效果好

22、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党政领导重要职责,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3、形成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的素质教育思想体系;以新理念指导下的课程改革为突破口,积极参与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素质教育取得较大进展。

24、德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建有一批德育基地、实践基地、劳动基地,建立健全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德育工作成效明显。

25、学校及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近两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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