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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云和县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的通报
关于2004年度云和县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的通报
 
云政发〔200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4年,我县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全县的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森林防火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部分乡(镇)的火灾受害率已突破省市控制指标。为表彰先进,激发全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的积极性,经云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考核,县政府决定对各乡(镇)政府和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给予2004年度无森林火灾、火警发生的乡(镇)政府和单位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乡(镇)政府和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继续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其他乡(镇)政府和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为实现我县森林防火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各乡(镇)政府和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

主题词:林业  森林防火  通报

                                                       二○○五年二月六日

 各乡(镇)政府和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

 

控 制 指 标

单 位 名 称

无森林火灾、火警发生

雾溪乡政府、安溪乡政府、黄源乡政府、云丰乡政府、大湾乡政府、赤石乡库北管理处

火灾发生次数、受害率分别在2次、0.8‰以内

崇头镇政府、云坛乡政府

火灾受害率在0.8‰--1‰之间

朱村乡政府、沙铺乡政府

火灾受害率超过1‰

云和镇政府、石塘镇政府、紧水滩镇政府、赤石乡政府、大源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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