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我县天气持续晴热,植被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据气象部门预测,清明节前后均为晴热无雨天气,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的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2007年4月1日至4月15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戒严期内严禁任何人上坟点香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烧田坎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依法严惩。 此令
县长 丁绍雄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