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陈 俊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副科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柳 源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副科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周伟民同志确定为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方乃圣同志确定为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胡 煜同志确定为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金树同志确定为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雷永东同志任中共石塘镇委员会委员(试用期一年); 叶淑英同志任中共黄源乡委员会委员(试用期一年)。
中共云和县委 2008年4月29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