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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度云和县农民增收六大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委办〔2008〕57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2008年度云和县农民增收六大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19日                


2008年度云和县农民增收
六大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

 

    根据《关于加快农民异地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丽委〔2008〕1号)及《2008年度丽水市农民增收六大目标考核办法》(丽委办〔2008〕22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2008年对全县各乡镇农民增收六大目标的考核,采用目标任务定量考核办法。定量考核以《云和县农民增收六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的工作目标为依据,确定考核指标。主要指标包括:1、农民异地转移(下山转移)2300人,其中整村搬迁人数占60%以上,计1380人;2、农民转移就业2200人,帮助解决农民就业岗位587个,其中异地转移(下山转移)农民占60%以上,计352个;3、15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超过1500元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4、25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中30%以上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5、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国或全省水平。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指标的评定以6项主要目标任务(各乡镇任务分解表附后)完成实绩为依据。每项指标中一项子指标未完成,则该指标视作未完成。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关于第一项指标“农民异地转移(下山转移)2300人,其中整村搬迁人数占60%以上”的考核:
    该指标涉及2项子指标:①高山远山地区、重点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农民异地转移(下山转移)人数;②整村搬迁人数占计划任务搬迁人数比例。两项子指标有一项未完成,则该指标视作未完成。
    考核方法:①查阅台帐和有关文件资料;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若干个整村搬迁村和安置小区(点);③抽查部分异地下山转移农户。
    2、关于第二项指标“农民转移就业2200人;帮助解决农民就业岗位587个,其中异地转移(下山转移)农民占60%以上”的考核:
    该指标涉及3项子指标:①农民转移就业人数;②帮助解决农民就业岗位个数;③农民就业岗位中异地转移(下山转移)人数占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该指标视作未完成:①农民转移就业人数达不到目标数的;②帮助解决农民就业岗位个数达不到目标数的;③农民就业岗位中异地转移(下山转移)人数占就业岗位个数的比例低于60%的。
    考核方法:①查阅台帐和有关文件资料;②在已就业的农民中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说明:①“农民转移就业”系指当年新增到本乡镇外从业的农民或在本乡镇内从事非农就业的农民;②“帮助解决农民就业岗位”系指党委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帮助原从事一产的农民到二三产业岗位就业;③该指标中的“异地转移(下山转移)农民”包括以前年度异地转移(下山转移)的农民。
    3、关于第三项指标“15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超过1500元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考核:
    该指标涉及2项子指标:①15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通过增收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②15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中无法通过增收达到1500元以上并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均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该指标视作未完成:①除农村低保人口外,还有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农户的;②农村低保扩面未达到规定人数的;③农村低保最低补差没有达到每人每月75元的。
    考核方法:①查阅台帐和有关文件资料;②对1500元以下农户进行抽样调查。③在农村低保人口中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说明:15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人数以2007年底各乡镇上报数字为标准,具体见附件。
    4、关于第四项指标“25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中30%以上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的考核:
    25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中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的人口的比例达不到30%的,则该指标视作未完成。
    考核方法:①查阅台帐和有关文件资料;②对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农户进行抽样调查。
    说明:2007年度的低收入农户数字,以经省农办、扶贫办审核的低收入农户调查数据为准,具体见附件。
    5、关于第五项指标“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考核:
    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不到全国水平的,则该指标视作未完成。
考核方法:开展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
    说明:欠发达乡镇数以2007年底为准,我县指除云和镇外的其它13个乡镇。
    6、关于第六项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国或全省水平”的考核:
    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未超过全国或全省水平的,则该指标视作未完成。
考核方法:根据抽样调查统计数据。
    说明:相关数据由县统计局提供。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2008年12月,对全县各乡镇农民增收六大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县农办、县扶贫办负责对农民增收六大目标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其中,县人劳社保局和县劳动力转移培训办公室负责农民转移就业工程的实施和牵头考核;县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指标扩面工作的实施和牵头考核;县统计局负责低收入农户增收及奔小康工程、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抽样调查,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的牵头考核。

附:全县2008年度农民增收六大目标任务分解表


主题词:农村工作 农民增收 考核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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