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云和县第三届“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4日
云和县第三届“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进一步挖掘、保护我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不断繁荣农村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决定于今年8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建设文化大省、市委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和县委关于加快先进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进一步挖掘、保护云和乡村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不断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1、活动时间:2008年8月至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活动范围:各乡(镇)。 三、活动内容 第三届“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月”活动由两大板块组成: 1、乡(镇)民间民俗文艺晚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内容形式:以深入挖掘民间民俗文化资源、建设特色文化之乡为目标,每个乡(镇)各组织一台文艺晚会在当地演出,要求体现农村特点和地方特色,演员本土化。 2、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汇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内容形式:精选各乡(镇)民间民俗文艺晚会的优秀节目,在云和县城举行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汇演。 四、活动安排 1、制定方案阶段(7月) 各乡(镇)要根据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活动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7月底前报县委宣传部新闻文化科。 2、精心准备阶段(8月)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准备,确保节目、人员、经费落实,县新闻中心和电视台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跟踪报道。 3、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月) 各责任单位负责对各板块活动的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好必要的人员、经费等,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加艺术月活动,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突出特色,多出精品。各责任单位在组织活动的过程中,要紧扣时代脉搏,精心编排节目,突出特色,大胆创新,多出精品。 六、组织领导 成立云和县第三届“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孙乐明同志担任组长,张峰、孙文喜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管领导和各(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组成。
主题词:宣传 民间文化 实施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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