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意见》(浙委办〔2008〕18号),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富民美村、固本强基”,坚持从云和实际出发,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推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㈠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㈡坚持规划引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根据《云和县城乡一体化规划》,结合万名农民下山转移等工程,切实做好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规划,确保农村科学发展。 ㈢坚持注重特色。根据我县山区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体现乡村风情,注意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㈣坚持建管并重。在整治建设中抓管理,在管理中促建设,边建设边管理,通过整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通过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巩固和发展村庄整治成果。切实加强卫生保洁日常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效管护的长效机制建设,做到“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四落实。 ㈤坚持量力而行。整治建设坚持节俭原则,在实施项目建设的同时充分考虑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承受能力,注重实用、实效,珍惜民力、财力,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有效控制村庄整治建设的村集体负债。 三、主要任务 村庄整治建设以改路、改水、改厕(栏)、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到2012年,力争使全县绝大部分村庄的环境得到较好整治,做到村洁、路平、水清、景美。同时,不断提升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努力把条件较好的示范村建设成为“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安居乐业、生活舒适、邻里和睦、管理民主”的农村新社区;将条件较好的整治村建设成为“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住宅美化、服务强化”的新农村示范村。村庄整治建设要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做好“三清、四改、五有”工作: ㈠“三清” 1、清理垃圾。全面推行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农村垃圾固废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因村制宜地采取焚烧、填埋、沤肥等方式,对农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偏远山区村庄按照“就地分拣、综合利用、安全处理”的要求开展农村垃圾处理。沿路、沿库、沿风景区等“三沿”村庄,以一个或几个乡镇为单位规划建设区域性的垃圾中转或处理设施。城郊村庄,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开展垃圾处理工作。同时,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真正做到整治一村洁净一村。 2、清理河道池塘水沟。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全面整治河道池塘水沟,恢复河道池塘水沟的基本功能。总结推广河道池塘水沟生态整治技术,加强河道池塘水沟长效保洁管理,保持水体的自我净化能力。 3、清理乱堆乱放。引导村民把杂物堆放到房屋、庭院里的杂物间或村指定的地点。对于各种线路(如供电、电信、有线电视等)要按照规范进行铺设。 ㈡“四改” 1、改路。加强通行政村道路建设,着手构建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客运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根据农村住宅布局、村民经济社会活动需要以及乡村特点,建设和硬化村内道路。 2、改水。深入实施“万名农民饮用水工程”,采取农村自建饮水工程和城市水厂管网延伸等办法,力争在2008年年底全县农民基本都能喝上安全清洁放心的饮用水。 3、改厕(栏)。全面清理农村露天粪坑和影响村容村貌的猪、牛栏棚,改造农户厕所。根据村庄布局和农户居住特别是无卫生厕所的农居分布情况,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指导帮助农户建造能有效处理粪便的卫生厕所,积极探索农村改厕(栏)与庭院生活污水处理相结合的模式,保护农村水体和环境卫生。通过卫生改厕的村,村内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4、改房。加强对农户建房的规划引导和指导,提高农户科学建房水平,做到农村房屋安全、实用、节能、美观。推进农村危房旧房改造,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提高农户住房的抗灾避灾能力。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清理乱搭乱建。 ㈢“五有” 1、有路灯。本着必要、节约、节能、实用的原则,因地制宜搞好村庄的路灯建设,改善农民出行和居住的安全环境。根据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提升农村电网建设水平,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 2、有绿化。根据山区特点,本着节约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提高村庄的绿化水平。加强村庄周边和住宅四旁的绿化美化,有条件的地方,把发展经济林果、庭院经济与村庄绿化结合起来,达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富民美村的效果。继续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到95%以上, 3、有污水处理。建立和完善低成本、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力争全县50%以上的村庄开展污水处理。与县城污水处理厂临近的村庄,按照城乡或区域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的要求,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鼓励建设村域统一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分散的边远村庄,通过建造“三面光”沟渠、沼气池等方式,因地制宜治理生活污水。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实现人畜、人禽分离。 4、有公共服务。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力开展有线广播“村村响”和村广播室建设。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整合农村社区各类服务资源,建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做到中心村有村务活动室、卫生室、文化室、广播室、农民信箱和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站、体育健身场所和放心店等,逐步构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5、有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村庄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机制,健全环境保洁、村务管理、培训、例会、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 四、深化村庄整治建设工作的措施 1、大力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在“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搞好村庄布局规划。对规模小、位置偏、经济弱的一些村庄进行规划调控,限制其建设规模;对一些规模较大、交通便利、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的村庄,引导其适度扩展规模,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其在区域范围内的集聚力,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和村庄集聚,提高村庄建设规划水平。村庄建设规划,要立足于村庄的区域特点、产业特色、文化特征,体现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要求。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的要求,落实有关政策,切实解决规划落地难问题。 2、落实村庄整治建设的用地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和村庄整治,认真落实农村宅基地、村庄整治新增耕地指标适当提高奖励资金标准和新增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等政策。强化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探索通过村庄整治、拆旧建新、建设用地复垦等途径,推动自然村落整合与农户集中居住,提高土地和基础设施利用效率。 3、加强村庄整治建设的指导服务。建立由农办(农业)、建设、环保、水利、交通、林业、国土资源、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加强对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编制、农民建房、道路建设、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河道清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各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规费收取标准、优化服务质量,凡涉及“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收费的项目,原则上要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要分期、分批培训参与和指导新农村建设的村镇领导干部,提高指导和领导新农村建设的水平。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加强对农民建设新农村基本技能的培训,提高其自主参与能力。 五、切实加强对村庄整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1、完善村庄整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改善农村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把村庄整治建设工程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建设机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个部门齐心协力抓、乡(镇)村具体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搞好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的实施计划,并有明确的保障措施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村庄整治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力量,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的职责任务。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新农村建设上,努力推动整乡整镇的整治建设工作。要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 2、加大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继续执行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支持村庄整治建设的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内容与村庄整治建设进行整体配套,做到规划衔接、资金整合、项目对接。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村庄整治建设,要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省财政的扶持。同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节俭搞整治。 3、加强村庄整治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县“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村庄整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考核验收办法,把建立村庄环境保洁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村庄整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制度。按照《云和县村庄整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绩效考核和审计监督,加大“问效”、“问责”的力度,切实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
主题词:农村 村庄整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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