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县领导对企业的联系和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更好地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县委、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实行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领导的主要职责 1、宣传县委、县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集企业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意见。 2、帮助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重点企业在审批、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指导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做到依法经营,确保安全生产,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自觉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工作要求 1、每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1—2家重点企业。 2、经常性深入联系企业调查研究,采取走访调研、座谈会、访谈会等形式,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原则上每年度深入联系企业不少于5次。 3、每次调研后填写联系卡,年底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附件:1、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名单 2、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联系卡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
主题词:联系重点企业 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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