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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云委办〔2008〕29 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2008年5月12日下午,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罕见的7.8级地震,截至13日19时,已造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山西、贵州、湖北等省市万余人死亡,导致无数灾民无家可归、餐风宿雨。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紧急行动,全力做好各项救灾工作。同时,灾情牵动了全国各地同胞的心,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积极支持救灾工作。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帮助同胞战胜灾难,县委、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开展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活动,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中小学校、驻云单位的干部职工都要进行捐款献爱心,同时呼吁社会企业和个人,关注地震灾情,关心灾区人民生活,踊跃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奉献慈善之心,帮助灾区人民早日渡过难关。
    全县党政机关干部捐款建议数: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级调研员)500元,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副主任科员)200元,一般干部职工捐款数额自愿,其他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中小学校、驻云单位的干部职工参照机关干部捐款数。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小学校、驻云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发动,于5月19日前完成好募捐活动。各单位的捐赠款统一交县红十字会或县慈善总会。社会企业和个人捐款的,直接将款项打入县红十字会或县慈善总会。
    县红十字会帐户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和县支行
    银行账号:1210231009064010310
    联系电话:5122622
    县慈善总会帐户为,开户银行:云和信用合作社
    银行账号:1109030201201000127668
    联系电话:5134586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                

 

主题词:抗震救灾△  捐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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