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云和县门户网站 > 政策法规 > 党委文件 > 县委办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和县县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的通知
 
云委办〔2007〕122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县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25日

            

云和县县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县领导干部的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等活动,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请假是指因公或因私外出,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因公外出”是指由组织安排会议、考察、学习、培训、联系工作等因公离开本县范围的活动;
“因私外出”是指本人安排学习、探亲、看病等因私离开本县范围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全县县管领导干部。
党政机关组团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按照云委办〔2007〕103号文件要求执行,涉及县管领导干部外出的,按本制度执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 审批权限和程序。凡县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开本县范围三天(含节假日)以上,均需填写《云和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具体审批程序及权限如下:
  1、县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外出,在征得县委分管领导同意后,凭相关文件资料到县委组织部办理请假手续。 
  2、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在征得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凭相关文件资料到县委组织部办理请假手续。 
  3、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外出,凭相关文件资料到县委组织部办理请假手续。
  4、县人大和县政协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外出,在征得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凭相关文件资料到县委组织部办理请假手续。
  5、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的其他领导干部外出,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凭相关文件资料到县委组织部办理请假手续。
  第五条 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机关部门必须确保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不离开本县范围,各乡(镇)必须确保一名党政正职不离开本县范围,至少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值班。
  第六条 坚决杜绝“先斩后奏”和无故延长外出时间等现象,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报告制度的,视为擅自离岗,由县委组织部责令其说明情况或进行戒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和处分。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管领导干部出境出国请假要求。
  第八条 本制度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发《关于建立县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云委办〔2004〕22号)和《关于调整县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云委办发〔2004〕31号)文件同时废止。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云和县人民政府主办  云和县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浙江联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IE5.5 1024×768以上分辩率浏览本网站 2004—2005  版权所有